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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的族群

12/01/2003/14:14
华夏经纬网
 

 郁郁葱葱的大山占据了23的海岛,它就像一个巨大的宝库,为后代儿孙们提供着无穷的宝藏。

 

住在山里的民族有泰雅人、赛夏人、布农人、曹人、鲁凯人及排湾人的一部分,及平埔人。 

 

泰雅人   

 

“泰雅”是“人”的意思。约有番社120个,分布于台湾中部埔里以北的山区,包括浊水、大甲、大安、后垅、大,嵙嵌、大浊水、达奇里、木瓜等地。也就是今天的台北县乌来乡,桃园县复兴乡,新竹县尖石乡、五峰乡,苗栗县大安乡、台中和平乡,南投县仁爱乡、信义乡,花莲县秀林乡,宜兰县太平乡、南澳乡。他们的居地占台湾山地的13,是高山族中分布地域最广的一支族群。

 

泰雅人对自己祖先发祥地的传说因其居住地不同而不同。住在北边的泰雅人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北港溪上游仁爱乡瑞岩社一块巨岩中“裂进”出来的;住在中部的泰雅人则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大霸尖山中“生”出来的,至今还每年到大霸尖山上下祭拜“祖山”;还有少数泰雅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是北溪上游白石山中一棵老树“萌”出来的。

 

泰雅人基本保持着父系社会状态,其家族往往有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单位。家庭以一对夫妻为中心,财产由最小的男孩子继承,诸兄婚后就分居另灶,但并不算另一个家庭,而算是父家的“分户”。父母去世后长兄为家长,其他兄弟借此形成一个联合家族,共行祭祀,共有土地,共同耕作。这种联合家族叫做“噶噶”,译为“祭团”。若干个祭团联合成部落(或者相反,一个祭团可以包括几个部落),大家推选最强大的祭团(或部落)的首领为头目。头目下有部落会议,凡是祭祀、“出草”、狩猎等大事要先开部落会议,然后再决定是否实行。如果有人去向泰雅人宣传“总统决定一切、指挥一切”,泰雅人是会很惊讶而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决定一切、指挥一切”的。“出草”也就是猎首,自清人吴成仁教化后,泰雅人已改掉这一陋习了。但他们的狩猎本领是很强的,出猎时如果没有收获是不回来的。这个强悍的民族酒量也十分惊人,他们热情好客,如果 客人不喝,他们会认为客人无礼,要直到大家都醉倒方称痛快。这是一种淳朴的民风。

 

夏天往往是泰雅人种香蕉的季节。种香蕉是妇女的专职,须由母亲和她的小孩(三岁至六岁者)合作,无子女者可向邻人暂借。负责种香蕉重任的妇女必须是多产、体健、高大(也就是越胖越好),因为在泰雅人心目中以为种植香蕉的人如果多产、体健,那么种出的香蕉也一定多产粗壮。种香蕉时,母亲先挖好洞穴,在洞侧放好蕉苗,然后用绳索把小孩双脚踝分别结实地扎绑好,再把小孩头朝下地倒背起来,就像香蕉长在树上那样倒悬着,接着尽快种好蕉苗,之后才可放下小孩。泰雅人认为这样才能获得香蕉丰收。有资格种香蕉的妇女被称为“雅雅姑姑”,她们可以替那些身体矮瘦的妇女代种香蕉,很是光荣。所以,在泰雅族男人看来,女孩子若长得高高大大,无论容貌如何,在他们眼里都是美女,更会成为追求的对象。由此看来,审美观是与生产联系在一起的。

 

赛夏人:

 

赛夏人约有番社12个,居住在泰雅人西南边的阿里山和五峰  山等地方。现属新竹县五峰乡和苗栗县南庄乡。他们居住的地方  皆属山岳森林地带,相当偏僻,仅有一条公路与外界相通。这是高  山族中人口最少的一支族群。

 

赛夏人也属父系氏族社会,他们的组成单位是一些有图腾名号的父系氏族,全族共有15个“姓”,各自分散在许多村落里。氏族为外婚单位,同氏族的人无论住区远近都禁止通婚。

 

赛夏人的身材比泰雅人高,鼻狭窄,行矮人祭,其他习俗多与 泰雅人相同。

 

布农人:     

 

布农人约有番社60个,分布地区较广,较分散,仅次于泰雅人,西与阿里山的曹族为邻,东到中央山脉东麓及大麻里一带,北起千卓万社,南到旗山以北,主要聚集在关山和玉里一带海拔30舶米以上,也就是中央山脉的中段区域,是高山族居住最高的族群。他们最能适应高山气候,迁移活动的能力较强。主要分布地现属南投县仁爱乡、信义乡,高雄县雅尔乡、玛雅乡,台东县海端乡、延平乡,花莲县万里乡、卓溪乡。他们是高山九族中占地第二大的族群。

 

布农人也是父系氏族社会,历来以剽悍好战、刚毅勇敢著称。布农人是在中央山脉的中段区域,那儿海拔多在1000--1500米,环绕他们居住区的是曲折蜿蜒的浊水溪,依山傍水的自然环境,给他们提供了施展身手的用武之地。

 

在布农人的村落里,狩猎是男人们的工作,绝对禁止女性参加,这是很严格的禁忌。这种禁忌严格到不准女性触摸狩猎的器具,谈论有关狩猎的事宜。从儿童时代开始,男孩子就要开始学习

 

射箭,最开始练习打鸟,这是一种职业训练,绝非儿童单纯的游戏。12岁就跟随父兄进山打猎。狩猎的对象主要是鹿、山羊、山猪,如途中遭遇了较为笨重而凶猛的豹、熊等,当然也不放过。至于“顺手牵兔”、“顺手牵猫”之类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了。每年春天收获季节刚过,也就是农闲的时候,成年男子经常带上猎枪猎袋,集体上山狩猎,追寻着野兽的足迹,通常要七天七夜,这期间要风餐露宿,十四五岁的孩子也跟成人们出猎,接受野外生活锻炼。

 

在布农人的不同族群中,同一族群共有一个猎场。猎场以自然的地形或山脊、山谷为界,这种约定俗成的场界,族群的人们是彼此信守,不敢贸然入侵的。同一氏族里形成一个共分猎肉的团体。首先击中猎兽而致其伤者,大家把他称为猎主,带着猎犬参与捕获的,称为犬主。猎主一般分得野兽的头骨和一只前脚,犬主则分得兽皮和另一只前脚。其他的猎肉就运回村落里去分配。如果捕得了熊、豹,因为来之不易,他们就兴高采烈地进行凯旋仪礼,猎主满脸喜气,一定会把全部猎兽送到他已经出嫁的姐姐家里,对于舅子这种英雄的馈赠,受礼者也报之以礼,杀猪宰羊,酿酒以迎。酒席上,要邀请同族的长老共食欢饮。其后做五天的禁忌,举行盛大的“打耳祭”。这大概是他们在庆贺的同时,又有一点感到对这些不常见动物的侧隐之心罢。

 

另外,为了庆祝男童的成年,每五年要举行一次“玛雅泰嘉”,又叫做“成年祭”,所有在这五年内达到16岁的男孩都要参加。

 

“打耳祭”和“成年祭”是布农人民俗的代表,也是各地观光客要看的主要内容。

 

曹人:

 

曹是“人”的意思。曹人约有番社18个,分南北两部,北部在阿里山区,以曾文溪上游和陈有兰溪为主;南部则在下淡水上游和楠梓仙溪流域等地。现属嘉义县吴风乡、南投县信义乡及高雄县三民乡、桃园乡。南北曹人之物质生活与布农族接近,为父系社会,从父居。他们大多居住在1删—2000米的高山上。   

 

曹人的祭仪、财产仍保存着以氏族为单位的习惯。他们的“私有”观念很淡薄,财产是公有的,大家有粮同吃,有事共做。

 

曹人的居住区过去以吴风县为中心,吴凤县是以汉人吴风的名字命名的,相传他是为了制止高山族人的猎首陋习而献身的。

 

由于居住在山区,曹人也以打猎为生。他们以代表猎神的兽骨架为宗教的象征物,猎场属于世族,而由联族互用。但是,在当地流传的故事中,却常有因争夺猎场而引起的战争。曹人的男子以穿着皮革、兽皮为荣,他们对狩猎的兴趣几乎达到了嗜猎如命的程度。

 

曹人运用火枪不如布农人,但他们善于用刺枪、弓矢和番刀。特别是番刀。当他们与野兽搏斗时,番刀往往是操作娴熟的自卫武器,当野兽倒地之后,番刀便成为宰杀野兽和剥皮的器具。

 

为了准确地分配猎物的多寡,判断“猎主”地位,曹人别出心裁地实行狩猎同伴的相互监视法。如果有两人同时击中一只野兽,就要从追逐的方向与猎兽负伤的部位来判定是谁“先人为主”,当判断结束,猎主便可获得猎兽的颚骨、鹿角、山猪牙及皮革,这些东西既珍贵又是猎主的一种荣耀。

 

曹人视出猎是一种神圣的行为,当他们决定出猎时,便开始禁忌,集中在“会所”里居住,与妇女远离,视妇女为不洁之物。在会所里,还禁止吃鱼、葱、韭菜。出发的前夜要做梦卜,出发的当天凌晨要到林子里做鸟卜。

 

曹人习惯于在山溪河谷里捕鱼。除了网鱼、堰鱼等方法外,常常用刺鱼法。鱼人们手持鱼刺、鱼镜和渔筒,涉足在浅溪流水之中,当他们用鱼镜发现鱼经过身边时,猛然出手,准确地用鱼刺命中目标,再伸手抓鱼置于渔筒中。

 

渔人们还采来一种特有的毒藤,取藤的根茎用石块将其打碎,榨取毒汁,从溪的上流倒入水中,待鱼儿全翻了白肚瞪了眼,他们就到下游去用网收鱼。当然,这种毒藤对人是无毒的。

 

曹人捕鱼往往是在农闲的时候,这个时期比起狩猎期要长,次数也频繁。聪明的曹族人根据观察,发现了由于季节更迭,水流的深浅缓急各有不同,各种鱼类的出现也不同,于是他们根据这种种差别采取了不同的捕鱼方法和鱼具。一般地说,12月用堰鱼法,3月份用毒鱼法,710月则须拿出钓竿来,以水虫为饵,在河溪畔垂钓,同时,用网鱼法,结绑竹竿为柄,在下游处用戽斗围捕鱼。11月至次年1月,则徒手或用鱼刺,因为冬季来临,溪水明显变浅,可以用这种方法刺鱼。捕鱼的时候也是有禁忌的,禁止吃葱和猪肉,偶尔有人忘记了,吃了荤,就得用巫术来解除。看来,不管狩猎或渔猎时,荤腥都是要禁止的。

 

    曹人已经有自己的历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他们把一年分为夏冬两季,每年可记月者有十。月的计算方法是以一次新月至另一次新月出现为一月,且知其周期为28天至30天。但他们还没有闰月的概念。从一次粟米收获祭算为一年。他们以李花开时作为一年农事的开始,播粟种为1月,收获祭在9月,收早稻为10月,而他们的正月大概相当于阴历的3月。这种历法在高山族各族中的泰雅人也有,计算法相近,但却相当原始,很不准确。

    曹人为高山族医术做出了很大贡献,因为他们先发现治蛇毒的圣药和止血灵药。

鲁凯人:

 

鲁凯人约有“番社'20个。分布于阿里山新高山以南、大武山以北的浊口溪、隘寮溪、南溪一带。现属屏东县雾台乡、三地乡,高雄县多纳乡,台东县卑南乡。

 

台湾屏东县的雾台乡是台湾南端最高的山地乡,海拔约800米,是鲁凯族山胞的主要居住地。据说,他们的祖先大约在260年前,从好茶出发打猎时,翻过海拔2066米的井步山,意外地发现了这里高山环绕、四面平坦,易守难攻,而且森林里野兽很多,所以经长老决议,首先有50名村民迁移到这里落户,如今人口已超过好茶母社,成为乡里最大的部落。

 

鲁凯人土地属于世袭的头目和贵族,一般平民都是佃农阶层,因为靠抽税维持生活的贵族不必耕作,余暇时间大多从事炫耀性的雕刻、刺绣艺术,加上采取集团居住方式,也容易累积繁复的物质文化,时至今日,以老人为主的部落仍然继续旧有生活方式,种种因素造成雾台鲁凯人始终保持着强烈的传统风格,在台湾的各地山胞部落当中,这是相当罕见的。

 

这是一个让人忘掉现代文明的地方。这里13的民房仍然是传统的石板屋,老一辈女土穿着长裤加长裙的传统服装,民房的门牌写着罗马拼音的家族姓氏,主要的老年村民只会讲几句简单的汉语短句,连村办公室的广播,除了第一句“各位村民大家平安”之后,就是纯粹的鲁凯语,令游客仿佛进入了“桃花源”。

 

鲁凯人住在年平均温度低、土质都是岩砾碎屑、作物生长困难的山区,再加上传统贵族制度,地主要抽取一成的庄稼,可能影响到农民耕种的意愿,导致农业技术发展缓慢,不过好处却是没有过多的滥垦以及破坏水土保持的问题。

 

对于鲁凯人来说狩猎犹如家常便饭。他们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狩猎方式。·14月为围猎时期,46月为寻猎时期,68月各猎区分组出猎,810月用陷猎机。而对猎物的分配还是不公的,因为他们必须把野兽的前后腿送到头人家里作为猎租。猎场是属于贵族所有的,渔区也同样属于贵族所有,每一个地主贵族管制下的佃农,只允许在所属贵族的领地范围内的渔区捕鱼。渔获的110向地主缴纳鱼租,但在捕鱼之前必须征得地主的同意,如果在自己领主渔区之外的地方捕鱼,则一定要先征得该地地主的同意,并加付渔租,否则,没收一切渔具和猎物。所以这里时常发生冲突和争吵。

 

鲁凯人捕鱼有自己独特的方法,他们有石墙捕鱼法和翻石取鱼法。石墙捕鱼法是在浅水下游,用泥沙、石头砌成鱼墙,待鱼流下时插到石隙里,再一条一条地拔取出来。翻石徒手取鱼法更是简单,只要涉水在溪流中翻开石头,便可取出躲在石下的鱼儿了。这两种方法看似简单,其实这是鲁凯人通过观察,掌握了鱼儿因被溪流冲得晕头转向的规律,所以才不费太大周折就能抓到鱼儿了。

 

鲁凯村民几乎都是“清贫生活”的素食者。由于山区无法谋生,年轻人几乎全数离乡下山打工,留乡的老人靠儿女寄钱购买食物和缴水电费,除此之外,日常三餐大多靠贫瘠山田所种的山芋、小米、蔬菜为食,这些老人最习惯的饭食,就是小米或稻米再拌上蔬菜煮成的粥状菜饭。吃这种菜饭,有不少规矩,他们用一口大锅,以一根类似曲棍球棒的木片搅拌煮熟,然后大伙儿围着锅子,以木匙分食,吃的时候不可捞过界,只能就自己前面的一小部分锅沿舀来吃。这种吃象征着全家团圆,对于必须背井离乡讨生活的年轻鲁凯人来说,这种大锅饭也许是他们对乡情的一种最有滋味的留念。

 

平埔人:

 

平埔人分布在西部沿海平原,由于长期与汉族人民生活在一起,现在已很难分清哪些是平埔人。“平埔”在台语中是“平原”的意思,约有6万人,可以分为九个习俗与语言各不相同的族群:西拉雅人、洪雅人、巴布萨人、巴宰海人、拉瀑拉人、道卡斯人、凯达格兰人、卡瓦兰人、邵人。

 

由于历史的原因,6万左右的平埔人居住得极为分散,本民族传统文化也已很少,他们的生活、文化、意识几乎与当地汉人无法区别。他们的衣着、容貌、体型也与汉人无异,而且都讲一口纯正的“本地话”,有些人还能讲一口流利的“国语”。然而他们大多不愿说出自己是平埔人,甚至汉人与平埔人生育的后代也多半认为自己是汉人。这大概是由于数百年来“汉番”社会地位高低悬殊造成了这种少数民族自尊心受到摧残的现象。

 

现在乎埔人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是台南县大内乡头社村。

 

平埔人生活的地区田地多,所以普遍采用游耕的办法,就是耕地一年一换,也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台湾的夏季气温高,气候多变,有时晴空万里,有时又风雨雷电。土壤里含的有机质很少,腐殖质的形成也很困难,水土流失快,加上由于酷热,土壤风化剧烈,如果不频繁地换地耕种,贫瘠的土地也仅能维持少数人的生活必需。

 

每年的八九月间,平埔农人就要先砍去地里茂盛的茅草,让草自行枯烂在土壤里,以当肥料。等过了冬天,第二年春暖花开时,才把种子撒在地里。这种利用自然的风吹日晒、沤草养土的方法,比起原始农业的焚草辟地来,是一大进步。究其原因,是平埔人舍不得把猎场全部毁坏,致使牡鹿无生存之地。因为在平埔人眼里,鹿皮、鹿角、鹿肉的价值是远远高过地里长出的稻黍的。

 

据史料记载,明朝末年,平埔人的农作物主要以根茎作物为主,兼种早稻、粟禾之类。他们也从荒田里采集一些自然生长的野生植物作为补充性食物。这些野生植物主要有槟榔果、香蕉、柠檬、西瓜、南瓜、瓠瓜、甘蔗等美味可口的鲜果菜蔬。

 

在没有与汉人接触之前,平埔人的劳作方式非常简单,种子一种下,他们便高枕无忧了,不再管理,任其自然生长,这也是原始的热带农业生产的共同特点。这样不深耕、不灌溉的自给式农作,其收成就可想而知了。他们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根本没有过冬的余粮。游耕农业使他们像牧民一样经常迁移,以给土地充分的时间进行恢复。到了17世纪末至19世纪初,大批的汉族人移民东渡过海来到了平埔人居住的地区,使得平埔人失去了可以游耕迁移的地面,不得不改变耕作方式。

 

据统计,19世纪末,汉人移民超过了删万人,他们带来了水稻种植法、犁耕法,为平埔人的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平埔人中与汉人最早有接触的是西拉雅人,他们从汉人那里学到了许多种田的经验和使用更先进的农具。

 

在此之前,平埔人多实行女耕男猎,女子干农活,力气不是很大,农具也格外简单,割稻时没有镰刀用,只能用小刀连茎带果实一起割下来。锄地时只用一个一尺余长的硬木棍,其顶端绑上一片锐利的石片。因为他们缺少铁器。

 

汉人使平埔人也用上了犁和耙。在六十七编辑的<番社采风图考)中,有这样一幅图:一位平埔农妇身背着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正在熟练地扶犁于水田之中。往日原始落后的棒棍掘土情景消失了,农妇的脸上流露出对丰收的渴望和农作的艰辛。

 

另外,农业生产中最重要工具——牛,也不是台湾本地所有。据载,台湾原本没有耕牛,是荷兰人占据台湾时,带来了荷兰种牛,随意放养在原野上,任其繁殖。而黄牛则是由南亚地区和华南一带流入的,在深山里较多,平埔人将其捉来加以训练,使其去除野性,用作代步工具。

 

明朝时,郑芝龙和颜思齐都曾将水牛奖授给渡台的农民,鼓励他们垦殖荒地,开发台湾,这些水牛同时也成为平埔人的好帮手。   

 

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对耕牛和黄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平埔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耕牛,就到深山里去捉“野牛”——即荷兰人带来放养在原野上的牛。他们将较大的牛犊用绳索系在牛栏里,对于蛮壮的雄牛就关起来先饿几天,然后再慢慢喂它一些水和草,让它驯服起来。最后又将其阉割,使它长壮。这样驯出的“野牛”就可以耕地运输了。   

 

平埔人的织布技术已接近织锦的程度,棉布的底色是靛青色,上面缀奶白、蓝、赤、黄及米色等不同的条纹和图案,交织自然,赏心悦目。

 

(摘自九州出版社出版的《话说台湾》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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