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汉寿县城关镇新街居委会,北起县农机安全管理站,南至拟建花园路,西起龙阳大道,东至银水路。项目控制区面积118亩,建筑占地面积78588平方米。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汉寿县城市规划的要求,总建筑面积60000㎡,建设高度15m,建筑容积率0.3,建筑密度24%。
3、市场预测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城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身体健康和体育锻炼意识越来越强,城区居民自行开辟场地和利用休闲广场进行健身锻炼。2001年活动人次为6万人次/月,2002年增加到10万人次/月,活动项目也越来越多。城区居民迫切要求建一座大规模、多功能、设备齐全的体育运动馆。
4、合作方式、建设条件
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独资各种方式均可。
建设条件:
①政府将划拨118亩土地建成该项目。
②本项目计算供电负荷为370KW,考虑留有余地,按容载比1.5选择变压器,容量为560KVA。
③供水。项目生活用水从西侧龙阳大道主管引进,敷设一条DN300mm的水管与其相连,即可满足本项目的供水。
5、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及财务评价
(1)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67.6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建设期利息217.4万元。
(2)经济分析
①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包括门面出租收入和体育场馆经营收入。
其中,门面40个,计1600㎡,每个门面租金1万元,年可创门面出租收入40万元。正常年体育场馆营业收入299万元。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
计算正常年营业税及附加12.1万元。
③总成本费用计算平均年总成本费用197.6万元。
(3)财务评价
偿还贷款后年利润总额262.9万元,年所得税(所得税率33%)86.7万元,税后纯利润176.2万元,未分配利润(扣除盈余公积金后利润)158.6万元。
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9.3%,财务净现值(I=8%)499万元,贷款资金投资回收期10.08年。
6、结论
①本项目建设符合《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已纳入汉寿县城整体规划,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两次研究同意建设,划拨了土地,县政府有关部门亦作出了批复。
②本项目能很好的解决全县特别是县城竞技体育、健身及地域特色体育项目开展的场所问题。
③本项目属公益事业项目,其社会效益显著。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寿县体育局
联系人:黄劲风 电话 13875007258
传 真:0736-2861565
Email: hsjihu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