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安乡县黄山头镇自然条件优越,地理环境及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具有开发建设旅游事业的明显价值。计划用3-5年时间,把黄山头建成湘北最大的宗教文化中心、生态休闲中心、古文化遗址中心、人文景观中心。预计投资金额前期为4000万元人民币左右。
(二)项目市场分析
国务院国发[2001]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的通知》中强调指出“加强横向联合,大力发展区域旅游,各地在发展当地旅游的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客源共享,实现互补,形成跨区域的旅游联合”的批示精神,各地旅游事业正在突飞猛进,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10年世界旅游人数以43%的速度增长,旅游收入以6.7%的速度增长,远远超出同期世界2.8-3.5%的经济增长率。国家权威部门预测,在10年时间中,国内旅游的年规模将突破10亿人次。
黄山头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谨慎从紧的原则确立不同的客容量,即每个游客要达到60平方米,周围率为1.5。根据专业指标评定,黄山头景区内的合同日容量为1588人次,高峰日容量为2468人次,年合理容量为(按300天计算)47.6万人次,年高峰期容量为70.04万人次。
(三)项目所享受的政策
县政府已将旅游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之中。对于安乡兴办旅游事业的投资商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所得税按100%先征后返,3年满后在7年内仍减半征收。属于招商性自然风景开发项目免征地方税3年,人文、文化遗址旅游开发项目,免征地方税5年,生态保护性的开发项目,免征地方税10年。在国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旅游景区内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优惠政策保护。
(四)项目成本分析及投资回收期分析
黄山头旅游开发项目总体投资为3738万元,分三年建设。通过测算:每投资100元人民币,一年可获利:还贷前为10.94元人民币,还贷后为18.1元人民币;一年可获利税:还贷前为11.9元人民币,还贷后为19.1元人民币。
当项目投产正常经营后,经营成本不变,在还贷前,只要年销售收入达到计划的78.12%,则可收支平衡,保证不亏。在还贷后,只要年销售收入达到计划的49.34%即可保证收支平衡,假定经营成本不变,税率不变,经营收入按每年10%的比例递增,所发生的经济效益会更加可观。
该项目建成投入营业后,年收入可达1000万元左右,其投资回收期为: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为7.1年,不包括建设回收期为4.1年,绝对保险的投资回收期为9.1年。
(五)前期及合作方式
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论证,正在上报审批阶段和筹集资金。
合作方法为:合资、合作或入股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