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转发了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市遵照执行。
六部门重申,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当前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可能引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清理整顿并予以纠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完善外资房地产信息网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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