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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大陆经商、务工、购房等台湾居民,可凭下列资料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个人购买机动车。 1.台湾当局核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或国际驾驶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国际驾照须翻译中文并到市以上公证处公证。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包括大陆公安机关加注的多次往返签注页、准持证人暂住签注页)。 3.六张小一寸(24.5mm×30mm)彩色红底光面照片。 4.按要求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二、申请人凭上述资料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申请。 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加盖意见后到市公安局车管所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试内容: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车辆自备,须装副刹车)。原已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者可免道路驾驶考试。 五、指定体检医院: 1.广州铁路中心医院门诊部—东山区共和路共和大街1号; 2.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白云区广源路广园新村; 3.广州造船厂职工医院—海珠区革新路; 4.广州芳村区人民医院—芳村区明心路3号; 5.广州文冲船厂职工医院—黄埔区文冲红山; 6.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当地人民医院体检。
(穗台视窗-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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