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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台遗产须知

10/16/2006/15:02
华夏经纬网

申办涉台遗产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的户籍誊本(原件)、档案证明材料。
  3、其它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遗产情况、被继承人生前与继承人的往来信件、受托人身份及接受委托的信函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要提供遗嘱原件或经公证的影印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籍证件。
  5、经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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