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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11/15/2004/15:21
华夏经纬网

简介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是1992年10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旅游度假区之一,位于苏州市区西南15公里的太湖之畔,规划面积11. 2平方米公里,控制面积26平方公里。度假区距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25公里,离上海浦东开发区100公里,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港、张家港相距均不足百公里,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沪宁铁路近在咫尺。区内山环水抱,群岛秀美,自然和人文景观十分丰富,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资源优势。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总体构思以“太湖山水、古吴文化、桥岛风光、田园野趣、美食度假、游乐世界”为特色,将逐步建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服务一流的多功能、高标准、国际化的“东方游乐天堂”。

    经过5年多的开发,目前全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已达5亿多元。区内已建成长15.5公里、宽40米的旅游专线公路及35公里长的沟通各功能小区的骨架道路。1994年10月通车的太湖大桥全长4308米,连接湖中三岛,气势恢宏,为全国内湖第一长桥。区东南新建的 22.5公里长的环太湖观光公路将度假区与沿太湖的其它风景区连接起来,进一步确立了其太湖旅游中心位置。区北部5公里处又投资建成了中型光福机场,20余公里长的机场路直通沪宁高速公路和312国道。与此同时,区内已建成 3.5万伏变电站一座,11万伏变电站正加紧建设,日供水6万吨的自来水厂和容量为2万门程控电话邮电大楼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处理4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度假区基本具备了兴建和经营旅游、娱乐、度假项目的条件。

    度假区的项目开发以吸引外资为主。优越的区位优势、日益完善的投资环境及真诚的服务,使度假区成为外商争相投资的热土。5年来,共接待来自东南亚、欧美等地近500家客商,合作开发总投资近7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5亿美元。太湖明珠乐园、渔洋山缆车、滑道、桥岛公园、叶山岛俱乐部、新世纪俱乐部、蒯鲁班园等旅游项目及太湖明珠酒店、太湖山庄、叶山岛酒店等已建成,中外合资的贵都度假村、水星海事游艇俱乐部、宝岛花园、卓运酒店、中土度假村、假日山庄等一大批项目即将竣工。目前,度假区以“一桥、一岛、一园”为中心,已形成旅游观光、度假休闲的最佳场所,5年累计接待中外游客200余万人次。中外游客到区内度假旅游,将领略真山、真水、真情的独特魅力。
 
交通设施
 
    度假区处于中国旅游金三角和太湖风景名胜区的中心,距苏州市区15公里、上海浦东新区100公里,与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仅25公里之距;度假区与上海港、张家港也仅相距90多公里;距上海虹桥国际机场90公里;区内光福机场已经启用开航;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沪宁铁路横贯苏州及吴县市,为度假区形成内外完整配套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人文景观

    度假区内人文景观、稠密质高。方圆600平方公里范围内有着西山、东山、光福、木渎等10多个著名景区及100多处文物古迹。三山岛一万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文化遗址,孙武 校练场、伍子胥遗迹、林屋古洞等无以计数。度假区又是吴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名扬中外的苏州刺绣、林屋古洞等无以计数。度假区又是吴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名扬中外的苏州刺绣、吴地服饰、吴门画派、香山建筑等都体现了吴文化的深蕴内涵。

娱乐设施
 
    度假风景区、娱乐项目开发进展顺利。以太湖大桥为主题的桥岛风光区、以太湖明珠乐园为主体的水上风情区已经形成。以明珠酒店、水上人家、湖畔别墅、太湖山庄等为主体的度假休闲区供不应求,一桥、一园、一岛构成的黄金旅游路线已经成为旅游热线,并大容量接待游客,吸引了八方来宾。
 
优惠政策
 
(一) 在区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所得税减按24%的税率征收;其中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 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经营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常驻的境外商和技术人员进口的安家物品和自用交通工具,在合理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工商统一税。为生产出口旅游商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海关按保税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 建设度假区基础设施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产品税(增值税)。
(四) 区内可开办外汇商店。
(五) 区内可开办使用国产车的中外合资经营的旅游汽车公司。对其购置的国产车,在核定的数量内,国家免征横向配套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和特别消费税。
(六) 区内可开办中外合资的第一类旅行社,经营区内的海外旅游业务。
(七) 区内的开发建设用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1990]第55号令)办理。土地出让金从该区批准兴办之日起,五年内留在区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八) 区内的旅游外汇收入,从该区批准兴办之日起,外汇额度五年内全额留成,用于区内自我滚动发展。(中国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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