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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检验
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者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对列入《种类表》盖的印章验放。 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验。商检机构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证明。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需要由商检机构出证索赔的,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对重要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应当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商检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派出检验人员参加。
出口商品检验
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验。商检机构应当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证明。
对列入〈〈种类表〉〉的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者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给检验证书或者放行单的出口商品,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报运出口;超过期限的应当重新报验。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
产地证签证
商检局签发的产地证主要分为二类 1,一般原产地证书 2,普惠制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根据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申请签证前,企业应先到商检局办理注册。以后每次签发产地证书只要提供相关的申请单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即可。
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根据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和海关总署的联合通知,外商投资财产在办理通关前应到商检局办理报验,海关凭商检局签发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通知单验放。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由商检局实施鉴定工作,并出具证书。
苏州商检局主要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址:苏州市 三香路185号
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部门: 苏州商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8280375 TEL: 8280375
(中国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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