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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于1999年5月25日,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西安市民政局登记和注册,由来西安投资的台湾同胞开办的企业及企业投资者、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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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书 |
| ·有效台湾驾驶执照正本 |
| ·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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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台湾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对台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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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台胞证"时: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证明,由本人亲自到大陆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申请补发证明;须填具《台湾居民签注证件申请审批表》《遗失证件书面说明》须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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