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缝纫工月薪5000元,私渡无须交费,可以办理台湾身份证。”这样的谎言,在踏上台湾基隆的那一刻起,烟消云散。这批女孩被送到台南一个偏僻的山村,交给了一个叫“阿祥”的男人。
刘莹说,阿祥有一家服装厂,从“蛇头”手中将她们12个女孩全部买下。每天早上不到8点,她们就得干活———分原料,裁剪,一直忙到晚上转钟才休息,其间除了吃饭给十几分钟,根本不能休息,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是常事,稍有懈怠还要挨打骂。
姑娘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都在一间大厂房内,床铺就在缝纫机旁。厂门口日夜有几个大汉监视,除了倒垃圾能出门几步远之外,平时根本不可能外出。
“每天辛苦地干活,却拿不到一分钱。”刘莹说,阿祥告诉她们,私渡台湾的费用是20万元台币(约合5万元人民币),她们每个月的薪水要直接交给“蛇头”,直到还完20万元台币后,才能开始领薪水。此时,所有女孩都想回去,却根本走不了,只有没日没夜地干活,经常有人在梦里哭醒。
“如果刘莹所说不假的话,那么她是所有偷渡台湾的女孩中最幸运的了”。福州公安边防支队干警告诉记者,被骗到台湾的女孩,95%以上被逼卖淫。虽然到台湾前无须支付费用,但去后就完全被“人蛇集团”控制,多的一天要接客20多次。除了给些基本生活费外,钱全部被“蛇头”收走,抵偿20万台币的私渡费。一般要一年多时间,才能还清这笔“路费”。
边防干警还告诉记者,还清20万“路费”后,也得不到薪水和自由,她们要么被“蛇头”转卖给另外的卖淫组织,继续无休止的还款;要么被“蛇头”举报她们私渡台湾,因为举报者可获得几千元的举报奖。
刘莹到台湾没几个月,在她的几个姐妹先后被逼卖淫之后不久,2003年夏末秋初的一个晚上,她在梦乡中被台湾警方抓走……(韦忠南
、记者、沈美琪)(湖北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