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济南市人民政府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济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的台湾工作,完成济南市的各项涉台工作任务。
济南市台办设秘书、调研宣传、经济、联络等职能处。
(市台办传真:0531—2909400)
秘书处: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文秘等工作;日常工作。
电话:(0531)2038723
调研宣传处:全市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协调济台间音像、新闻交流,负责台湾记者来济采访的接待、管理工作,采编、制做涉台新闻、专题稿件、图片和声像制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台教育工作。
电话:(0531)2038720
经济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对台经济工作,为各种涉台经贸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台商投诉,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扶持、办好现有台资企业,管理台胞捐赠事宜。
电话:(0531)2038721
联络处:指导、协调各项对台交往交流联络和台属工作,促进济台间通邮、通航、通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各类涉台突发事件,管理台属因私赴台工作。
电话:(0531)2900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