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属民间舞蹈的一种形式,艺人们腿绑高跷,在音乐的伴奏下翩翩起舞,舞姿以雄健、惊险为主。其实,有关高跷的表演,在《列子•说符》中就已有记载:春秋时,宋国有个叫兰子的人,把两根比自己身体长一倍的木棍绑在双腿上,为宋元公作急走如飞的表演,手上又同时舞弄七把剑。由此可见当时踩高跷的技术已达到很高水平,以此推算踩高跷的历史,至少有二千五百年以上的时间了。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二三层无跷)扮演戏曲人物,上层人踩在下层人的肩上照常行进。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我区大饮马庄自古民丰淳朴,其高跷灯会是游春社主要民间文艺,有近百年历史。清末明初原由民间自发组织,后经晚清秀才陈沛元编导,以“渔、樵、耕、浇”为人物配置,后为丑化王朝,增加“官、妇、傻子、傻妞”而组成队列。每到农历正月,一队队高跷会,在腰鼓、小铴锣、大小叉的打击乐中穿街而过。一拨儿高跷人数不定,一般十几人。身量高的踩低跷,身量矮的踩高跷。表演者是传统戏装打扮。由开路棍打头儿,随之便出现肖恩、白蛇、唐僧、丑婆、姜子牙等艺术形象。由于诙谐有趣、粗犷喜人、声情并茂、时有乐哏,一向为当地居民所喜欢。
每年元宵社日,花会中最多的当属高跷。远远地一队红男绿女,在喧天锣鼓中翩翩而来,人群立刻便云集过去,这便是高跷。其内容也丰富多彩,饮马高桥主要体现当初民间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场面有渔翁打鱼,樵夫砍柴和脏官与其夫人的怪态等场面。后经充实,增加了许仙游湖、许仙与白蛇初遇西湖及后来的恋情波折。其绝活是叠人的几个场面:(1)三仙出洞(2)断桥遇仙(3)三层叠山(4)麒麟送子。
高桥为木头制作,高在一米以上的高低不等的圆柱腿型木桩,手持物为手绢、扇子、烟斗、马鞭等,另有木制旱船等大型道具。舞法大概可分为踩跷、走跷和逗跷三种。高跷在表演前,因过于热情的观众总是会挤到表演者的脚下,并跟着亦步亦趋,其服饰可根据角色的不同来搭配演员。演出过程中有鼓乐队:鼓、锣、钹、小锣为其奏乐,很是热闹。
其基本特征为:1、历史性:高跷是一种民间艺术,历史悠久,人物的刻画,记载着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人物及古代传说。2、综合性:高跷业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既有鼓乐队伴奏、舞蹈高难动作、戏曲小丑滑稽表演,又有杂技的惊险动作。3、娱乐性:高跷是广大群众喜爱的一种娱乐活动,不仅得到业余爱好者的参与,而且也给节日带来欢乐。
高跷,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同时也其具有特殊的价值:
1、历史价值:高跷中的人物,描写了劳动人民的勤劳、善良、诙谐、积极向上的活动,也丑化了历代王朝贪官污吏,既反应了劳动人民的心声,也表达了劳动人民的愿望,这种艺术渐渐成为百姓生活不可确少的组成部分。
2、现实价值:高跷之所以能流传至今,是以说明其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它既从不同方面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又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使村村之间、人与人之间增强了交流,促进了团结,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为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3、研究价值:高跷的刀锯、服装及表演很有特色,也给其他艺术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艺术。
大饮马村的高跷是一种祖辈相传的民间表演形式,从它产生至今,基本上没有文字记载,没有相关的历史资料。居住在当地的农民世世代代祖祖辈辈口传心授,自娱自乐,但是没有谁去记录、挖掘、整理、采访报道这种极为独特的民间艺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高跷在其传承发展弘扬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因各方面的原因,在发展、研究、创新、传承方面面临着困难,民间艺人年龄老化,很多老艺人相继过世,而年轻者因为经费和时间等原因,没有发展成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娱乐活动的丰富,宣传手段多样化,高跷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对此政府所采取的积极措施,自2002年村委换届后,当年投入资金3万元。2004年至今每年村委会投入资金1万元。作为高跷队服装、道具的修复、购置、演出经费。并且当地居民自己所采取的积极措施每年定期培训,辅导、排练,每年利用新春元宵节期间参加比赛、演出,不断提高队伍的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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