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的特种部队在1956年成立,专门负责执行秘密任务,又称“武汉部队”(注:当时台当局希望特种部队能像武昌起义部队一样打响“反攻复国”的第一枪)。军方在1951年至1953年间,曾有伞兵游击运用计划和游击空降部队的训练计划。一些资料显示在特种部队编成前,台军方当时是准备将空降部队和受过伞训的游击队空投大陆进行后方作战的。
当时台军特种部队下辖4个特战总队。特战第一总队是因“8·23金门炮战”和“支援西藏抗暴运动”成立,编制约4000人。为了模拟到西藏的长途飞行和经长途飞行后对作战能力的影响,特战队员经常搭着C-46运输机绕着台湾长途飞行后跳伞进行演习。
特战第二及第三总队于1956年成立,完全按美制编制及训练,每个特战部队编制约3000人,部队驻有美军顾问随军进行训练。不过这项美援特训,是因当时台湾和美国在大陆情报搜集行动上合作密切的结果,故台湾顺势要求美方代训特种部队。特战第四总队是1962年接收滇缅边区游击队4000多人编成。不过特战一、四总队并不为美军顾问团承认,所以没有美军顾问。目前台军方还存有从1957年5月至1962年8月“特种部队组训及作战管制与运用原则”相关档案。
特种部队因具有陆、海、空三栖特性,任务性质特殊,所以平时与战时隶属关系也不同。平时建制属陆军总部管辖,由陆军统一指挥节制,表面上与陆军似乎没什么不一样,但实质上却有很大的区别,很多任务都是由“国防部”特种情报室或情报局直接指挥,甚至与美国中央情报局(即西方公司)合作。
当时又有一种说法是归,神秘的“316指挥部”运用,但成立之初的台军特种部队真正的幕后大老板应是蒋经国。战时特种部队的运用归情报部门统一指挥节制,成为情报部门在敌后惟一的武装部队,专门从事情报搜集工作或执行特种作战任务。
在国共对抗的时代,虽然表面没有大规摸“热战”,但当时台军特战部队可说是一直处于战争状态。1960年4月,当时任台“国防会议副秘书长”的蒋经国就曾邀请驻台美军协防司令史慕德将军前往中部参观特种部队,以争取协助空投特战部队到大陆打游击,不过美方最终没有同意。
当时台军特种部队编组,无论形态及员额等方面,与一般陆军野战部队有极大的差异。特种部队编组形态以总队为单位,总队之下分为团作战分队(又称为大队,其中又可分为作战大队、突击大队、侦查大队、情报大队等),营作战分队(又称为中队),连作战分队(又称为分队)共4级编成。
其中,连作战分队(分队)为主干,每一个连作战分队(分队)的编组人数,根据任务需要而定,队员人数最多仅有十余人,由具有各种兵种专长的队员组合而成,下分支援组、爆破组、火力组和突击组,每组3人。除个人已具备原有兵种专长外,在分队组合完成之后,还必须进一步学习其它兵种的专门知识,使每位队员均能成为全方位的人才,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战场环境。
特种部队下辖的4个总队,每个总队的主要任务皆不相同。总队下各个作战大队编组是以地区任务为主,因此所属各中队军官、士官都以同一省份为原则。例如某中队任务地区为湖南,该中队所有军官、士官全是湖南人,一旦日后空降到任务区内,可以马上融人当地,对进行游击战有很大的帮助。另外各总队还有自己的作战专长,如敌后作战、空降突击、游击战等。(军事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