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皇军的创始者是山县有朋。
早在1870年,山县有朋自欧洲回国不久,日本政府即公布了《征兵条例》,规定:“人民不分阶级,男子身高5尺以上,年龄在20~30岁之间,均有服兵役的义务。”
1872年,山县有朋制定第一次征兵令,规定了男子在17~40岁之间,有义务服3年现役,2年后备役(期间定期召训)及2年第二预备役(于紧急时召集)。
到甲午战开战前,日本已拥有新式陆军22万人,被称为“皇军”,成为日本侵略他国的主要工具。(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