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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农产品加工区
 

一、项目概况

    农产品加工区位于南昌市小蓝工业园内,起步区3平方公里。小蓝工业园为市级工业园,总面积40千方公里。园区区位优越,北邻南昌市,南至银三角立交桥,东傍南高公路,西至象湖及万亩沙丘。南昌昌北机场、京九铁路、浙赣铁路、青云货运站、赣江水运,为工业园提供了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美称的南昌县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综合开发前景广阔,农产品精深加工潜力巨大。全县常年粮食、蔬菜总产量均达80万吨,生猪饲养量160万头,家禽饲养量3000万只,禽蛋产量8万吨,水产品起水量12万吨(其中特种水产2.5万吨)。农产品加工区定位为农产品加工、仓储和配送,汇仁集团、煌上煌集团等一批大公司已入驻园区。

    二、建设内容:

    农产品加工区按功能分为粮食加工、水产品加工、畜禽产品加工、果蔬 加工,中药材加工、饲料加工等六大片区。

    三、优惠政策:

    1、农产品加工区上地实现“六通一平”后,对进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用地,按低于工业用地基础价格10%的地价出让,项目建设期间实行建设零规费(不含按政策规定收取的规划建设劳务费)。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产的,5年内免收本级地方财政收取的各项行政性规费。

    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自投产月份起,其缴纳的增值税按分税制后地方财政所得的部分第l-3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4-7年地方财政所得比上年净增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第8-10年地方财政所得比上年净增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3、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并进行加工销售的凭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按13%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产品简早加工的企业,免征税收,从事农 产品工业加工的企业,按国际规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4、为农产品加工区企业常年办理“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

    5、农业信息中心为农产品加工区企业免费及时提供农产品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服务。

    6、对外来投资者,其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待遇与本县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固定资产总额在100万以上的投资者及配偶子女允许在县城落户。

    7、企业招聘的正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可挂靠人才交流中心、免收挂编费。

    8、鼓励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业,凡是兴建冷库,专业用于贮藏保鲜本地农副产品,对我县农业产业化有较大促进作用的专业企业,可享受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9、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工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农业产品基地建设、科技开发、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培植农产品绿色品牌,以支持企业裂变扩张发展和开发新产品等。

    10、农产品加工区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符合财政贴息助条件并正式立项的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均可以申请政策对技改贷款进行贴息,年贴息率为2%。

    1l、进入农产品加工区的农副加工(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按规定标准三年内减半征收。

12、凡进入加工区的企业,从前期立项、审批、规划、建设到后期生产、经营、管理,由加工区委会实行“一条龙”服务。(江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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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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