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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城市垃圾处理工程
 
项目单位:东乡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东乡县孝岗镇湖岭村。
东乡县城环卫服务范围13.96平方公里,清扫面积127万平方米,每天清运垃圾16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目前只有一座垃圾处理场且无法继续使用,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急需兴建一座垃圾处理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垃圾填埋场一座,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2万吨。
建设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省计委审批
投资金额:总投资206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715万元,地方配套1345万元。
合作方式:合资
优惠政策: 1、县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
2、国家对该类项目的优惠政策
经济效益:根据财务分析,预计投资回收期15.5年(含建设期)。在计算期内,年处理垃圾10.2万吨,按目前的收费19元/吨计算,在计算期内共计收入4100万元,扣除经营成本,还可留用折旧和摊销1730万元,盈余资金527.27万元。另外,对垃圾进行筛选,每日可筛选出有机肥100吨,售价20元/吨,每年可产有机肥36500吨,年销售收入73万元。
联 系 人:王爱球
联系电话:0794-4232570
传    真:0794-4228415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东乡县环卫所
邮    编:331800

(江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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