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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广昌县建设环保局 项目概况:广昌县位于江西省东部,抚州市的南端,县域面积1612m2,全县总人口23万人。县城人口5.6万人,建成区面积5.68km2,城市化水平24.2%。我县县城日产垃圾70—80吨,由于垃圾成份的改变,不能腐烂的有害部分约占40—60%,急需兴建一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初步设计为占地100亩,设计每天处理垃圾能力120吨,并留有充足的发展用地。 建设条件: (1)该项目是政府项目也是民心项目。 (2)地理位置优越:距县城5公里的北门村二组庵背坑小坑山凹里,且周围远离村庄较远。 (3)交通便利,垃圾便于运输(已建一条简易道路,可通车)。 (4)筹建与实施条件充分,该项目工程由县政府委托广昌县建设局负责筹建与实施,可取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与经济支持。 投资金额:总投资2100万元。 合作方式:合作、合资或独资 优惠政策:县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 经济效益:在垃圾处理中每天平均可回收塑料5.4吨,现价300元/吨,生产出复合肥35—45吨,现价1800元/吨,日产值8万元左右,按全年280天工作日计算,年产值可达2248万元;按15%利润计算年均可获利336万元,每年拿出200万元还贷,计划5年还清贷款,10年可收回全部投资。 联 系 人:谢小林 联系电话:0794-3622489 传 真:0794-3622509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江西省广昌县徐江镇人行桥(广昌县环卫所) 邮 编:344900
(江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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