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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长塘镇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
 
    吉州区长塘镇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已由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市发改投审字[2007]21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吉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吉州区长塘镇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 吉州区长塘镇。
四、工程概况: 水泥路面,5条路全长1483.26米,投资约150万元。其中1.山前路长179.88米、路面宽12米;2.新民路长303.32米、路面宽7米;3.长旺大道长302.14米、路面宽15米;4.亲民路长306.3米、路面宽7米;5.西明街路长391.62米、路面宽7米.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面工程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为:2007年9月~ 2007年12月。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对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2、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项目经理。
八、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凭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行政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吉安市城区(含吉州区、青原区)以外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所出具的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吉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否则无效):
①证明该企业2006年元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证明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无在建工程;
③证明该企业和项目经理2006年元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工程报名时间:2007年9月3日---2007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十、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符合性资格预审(收取资料费400元,不退)。
十一、报名地点: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十三楼)
十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吉州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清椅 联系电话:13979663522[吉台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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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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