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学院老校区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社会字[2004] 296
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井冈山学院 二、工程名称:井冈山学院老校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
井冈山学院校内。 四、工程概况: 沥青路面,路全长1763米,投资约 150
万元。其中,主干道路一条:庐韵大道608米;支道路五条:车队路长220米、聚贤路382米、晨曦路122米、教学路219米、园丁湖东路104米、园丁湖西路108米。 五、招标范围、工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面工程;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为:2007年10月6日~
2007年10月20日。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对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或项目经理必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详见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八、报名方式:凡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持介绍信前来报名,招标人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集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携以下材料(凭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吉安市城区(含吉州区、青原区)以外参加投标的:市政资质企业,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公路资质企业,必须出具由企业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所出具的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井冈山学院,否则无效]: ①证明该企业2006年元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证明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无在建工程; ③证明该企业和项目经理2006年元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含开标本年度,即2004年—2006年]内必须施工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已完工工程经验,资格审查时提供类似的以上已完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凭证原件,时间确认以竣工验收凭证记载的为依据。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摊铺机(出具摊铺机的原始发票或复印件). 十、工程报名时间:2007年9月10日---2007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本工程收取报名费、资格预审费400元/每家,不退。 十二、报名地点: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十三楼) 十三
、资格预审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9:00; 十四、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井冈山学院
联系人: 杨 宁 联系电话: 13707960316 [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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