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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荷兰打工的丈夫,提出和住在南昌县的妻子离婚。因路途遥远,近日,南昌县武阳法庭大胆使用互联网审理了这起跨国离婚案。据了解,利用网络QQ视频系统跨国审理离婚案件,在江西省尚属首例。
3月28日,南昌县武阳法庭内,正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可与以往很是不同,原告席上竟空无一人,只有被告席上坐着一名中年女士,而审判大厅一角挂起了一个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视频图像,一个男人出现在画面中。对,这名男人就是案件的原告万先生。
据了解,原告万先生是南昌县塔城乡东游村的农民,2003年到荷兰打工,一直没有回家,而他妻子万女士和两个儿子在家生活,现在两个儿子也已成年。因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原因,在荷兰的万先生在今年年初提出了要和妻子离婚的请求,然后将离婚诉讼上交到了法院。
立案时,南昌县武阳法庭要求原告万先生的委托代理人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大使馆公证的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外,双方当事人均需到庭,而原告万先生因身在荷兰打工,路途遥远,往返一趟手续繁多,费用昂贵。法庭从便于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出发,确定通过网络视频来审理此案件,当面到庭的一种形式。法庭也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武阳法庭大胆尝试,利用互联网视频成功在网络上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段文明 罗惠兰 记者 熊金标 )
稿件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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