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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历代名人之四---明代文学家何乔新
 

何乔新(1427-1503),宇廷秀,号椒丘,·广昌县盱江镇人,为吏部尚书何文渊的第三子。景泰五年(1454年)中进士。初授礼部主事,后任福建按察副使、河南按察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刑部左侍郎、刑部尚书、赠太子少傅。
     

弘治五年 (1492年),何乔新被授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兼提督紫荆、雁门、居庸三关要塞。其时,正逢饥荒,饿殍累累,他果断 "发粟三十万石减价粜之",求活四十万人。次年升左副都御史,奉旨往山西赈饥,奏请朝廷发行地方货币,卖淮盐,劝导富户卖米数十万石,叉实行以工代赈,下令百姓疏通河道,赏给粮食,从而既修通了河道,又救活灾民三十万人,招回流亡人口十四万人。弘治七年 (1494年),何乔新被权巨排斥,外放为南京刑部尚书。其时,长江沿岸芦洲良田尽为宦官侵占,农民缺田, 生活困苦。他不避风险,上疏奏言,"民之无食,国将危卵,宜将芦洲良田尽还于民,以利生息。"得到准奏,由何乔新全权办理。何乔新将所占洲田按农芦人口多少予以发还,并对劣迹昭著的宦官按律治罪,百姓欢声载道。乔新操守廉洁,持身以正,自言"初仕,誓不营利;不阿权贵,不以爱憎为赏罚,守其誓终身。"

何乔新学识渊博,举凡哲学、文学·史学典籍,莫不浏览无遗,悉心研究,从政之余,""钞录异书积三万余帙"。撰有《椒丘稿》、《周礼集注》、《策府群玉》,清乾隆年间均被收人 《四库全书》。还著有《宋元史臆见》、"《唐律群玉》、《续编百将传》、《文苑群玉》、《勋贤贤碗琰集》等,《明史》列有其传。(广昌台办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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