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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历代名人之三 明代忠烈御史魏卓
 
魏卓,字与立,号五湖。广昌县甘竹镇人。洪武十八年(1385年),魏卓中进士,被授御史,巡视河南。他平冤决狱,不徇私情,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嘉奖,召回京都,改授京城御史,并特准出入佩剑,对 "戚里勋阀"、?怙恶不悛者,可以便宜行事。"时有皇戚马某强夺民女,遭卓厉声斥责,马某不听劝阻,卓当即将马某处死;以正法纪。皇后闻之十分恼怒,泣请皇帝杀卓。魏卓自缚当面陈述情况,洪武帝赐以美酒,并说:"御酒同卿饮,锋刀不肯饶。"言下之意,希望魏卓乞求免死,但魏卓大义凛然地说  "宁为忠谦死,何虑帝心焦。"帝不悦,?命人杀之。百官为之不平,百姓为之垂涕。洪武帝为表示追悔,赐葬并复其官。(广昌县台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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