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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热土抚州--税收及规费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一)在钟岭工业园、抚北工业园投资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由税务部门按现行税法依法征收各种税收,落实兑现国家出台的有关工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二)入园企业投产后第一年和第二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三年至第五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工业园管委会奖给企业,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三)入园企业三年内所缴纳增值税地方所得总额的30%,由工业园管委会奖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

(四)钟岭工业园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亩均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万元以上,自投产之日起二年内达到亩均年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抚北工业园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达50万元以上,自投产之日起二年内达到亩均年缴纳税收6万元以上,可以享受上述奖励政策(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和增值税地方所得总额30%)再延长三年的优惠。

(五)凡属全国200强、世界500强工业企业在钟岭工业园、抚北工业园投资办厂,以及税收贡献大(钟岭工业园:亩均年缴纳税收15万元以上;抚北工业园:亩均年缴纳税收8万元以上)和安排就业人数多的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奖励。

二、规费优惠

    投资钟岭工业园、抚北工业园的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规定上交中央、省以外的予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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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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