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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必须照到“利委”

04/30/2008/08:53
华夏经纬网

  新“国会”好不容易通过第一个阳光法案,让“朝野”协商今后“全都录”,不知利益回避的“利委”却又开始私下运作,想要神不知鬼不觉通过相关利益法案。由此可见,阳光必须要照得到这些“利委”,新“国会”才会有一些新气象。 

  在各方期待与压力下,新“国会”最近三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案,今后“朝野”协商必须全程录音、录影、记录,并同协商结论刊登于公报,此举有助于改革过去被长期诟病的“密室协商”现象,值得各界肯定。 

  但在此同时,国民党卫环委员会召委锺绍和,却积极推动“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中的“碳交易”。由于前“立法院副院长”锺荣吉、锺绍和叔侄被认为与“碳交易”业者关系密切,此举已被视为违反利益回避,蓝绿“立委”不分党派皆有疑虑。这个最新例证显示,新“国会”还有很多地方需要阳光照射。在资讯透明部分,“立法院”应该立即进行议事转播与公开上网,这是不需修法就能做到的,不应该一拖再拖;而在利益回避部分,则应立即修法规范立委落实利益回避原则。 

  “立法院”连“立委”双重“国籍”案都还没有给人民交代,已经有够失职;如果连最基本的利益回避都做不到,新“国会”只会更加让人民失望。

来源: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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