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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教改?教改何时认真过

04/30/2008/09:09
华夏经纬网

民心思变而造成台湾二次政党轮替的主因之一,就是教育问题。马英九注意到它的严重性,决定组委员会全面检讨当前的教改政策。李远哲主导的“行政院教改会”各项政策主张,显然将是被检验的重点。笔者的看法,则是台湾从未依照该会的主张,认真推动过教改。

 

事实上,台湾自七十年代末期起推动的三大社会改造工程,除了政治改革已具体落实外,“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尚在蹒跚前进阶段。正因为如此,台湾欠缺厚实的公民社会基础,难怪政治乱象丛生。

 

为何说未曾认真推动过教改?其实“司改”与教改正好可作对照。“司改”是依1999年“全台司法改革会议”的决议在进行,而这个会议是由审、检、辩等体制内的力量所主导。因为是体制内的共识,“司法院”即就各项决议逐项管考推动,因此截至目前为止的各项法律修订,都还是依照该决议在进行中。

 

相较之下,由于对师范体系主导的教育主张或体制不信赖,当年的“行政院教改会”,教育人员参与的不多,亦即该会的运作方式,比较具有“第三者”的性质,且不无“由上而下”改革模式的色彩。因为是临时性的任务编组,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仅具有建议性质,具体的“立法”及执行工作,尚有待各部门加以落实,尤其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各级学校的配合。

 

其实,“行政院教改会”所提出的教育松绑、人权尊重、民主法治等建议,都是符合教育改革的潮流。只是,或许因为未考虑到实际执行层面的问题,或许由上而下的建议并未内化为教育人员所认同的理念,这种体制外的改革意见,并未真正落实成为体制内的“制度”变革。因此,即便教育行政部门推动的是相同的政策主张,在配套措施或执行方案有缺失下,难免会有诸多后遗症。

 

任何政策主张都要靠人、组织来运作,因此改革首在组织、体制的变革。对此,“行政院教改会”主要的建议,包括修改“教育部组织法”及制定学校教育法、教育研究院设置条例等。如今,这三项法案教育部不是置之不理,就是还躺在衙门里。

 

以“教育部组织条例”为例,现行法让“教育部”有过多介入管制的权限,“部长”可以将个人意识形态强行落实于教育政策中,现任“部长”的许多作为,不就是最佳例证。因此,必须修法,让许多决策是由多元组成的委员会作出决议,而不是以政治意识干涉教育。

 

至于“一纲多本”造成学生学习负担加重,亦非开放民间编辑教科书的政策有误,而是政策配套措施、执行方式有所偏差。这包括:九年一贯政策仓皇上路;审定本教科书未经研究及试教,造成错误百出;一纲却没有基本内容的规定,以致各版本教科书差异极大,造成衔接困难等。

 

以笔者曾担任教科书审议委员为例,按理推动九年一贯,即应要求书商一次编足九个年级的教科书,让委员事先审议后供学校选用。结果却因为政策仓皇上路,下个学期要用的教科书,这学期才边编边审。而为了让上学期选用某版本的学校可以在下学期衔接使用,审议委员只好兼任作文老师。试问这样的教科书质量会好吗?

 

马英九提议组委员会全面检讨教改,基本上笔者赞同,毕竟推动了十几年的政策,也该到了全面检讨的时刻。但请确认究竟是政策有误,还是因配套措施不足,让好的政策成为票房毒药。

 

新任“教育部长”如能明乎此,并依法行政,台湾才有脱身教改泥淖的时日!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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