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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晚报社论指出,台湾金援巴布亚新几内亚,遭“外交掮客A走十亿”的丑闻,并没有因为“外交部长”黄志芳道歉,“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的“负全部责任”,让舆论稍感满意。大家最直接的反应是:你邱义仁拿什么“负全部责任”?赔钱吗?坐牢吗?切腹自杀吗?
社论说,当黄志芳“神情凝重”鞠躬道歉,而邱义仁却“一派轻松”说什么现在下台太矫情时,大家看到的,正是民进党“执政”八年典型的致命伤:体制无能,非体制却横行傲慢!这起丑闻案,“外交部”沦为“执行单位”也便罢了,连“国安会”的机制,也一并变成“私人工具”,最令人不可思议!
“国安会”若代表“总统”意志,指挥“行政院”,在体制上,并无不可。但这指挥,无论如何不能变成“私人交代”,换言之,当邱义仁于“国安会秘书长”任内,“交代”黄志芳处理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建交事宜时,他是执行“谁的命令”?陈水扁的?还是他个人的判断决定?黄志芳身为“外交”系统的最高执行者,难道不去问问、不去了解整个决定的来源吗?何况这牵涉到十亿元的金援款项!再怎么“秘密外交”,也不能离谱到连“外长”亦不知“钱秘密到哪里去”吧!
社论说,从黄志芳与邱义仁面对记者的迥异神情来看,黄志芳显然知道“事情大条了”,因为,他何以“轻易接受”邱义仁的指令,拨款给钱,交代办事?这专案,陈水扁可曾知情?依惯例,这样的“花钱外交”,黄志芳决定了就算数吗!黄志芳目前为止交代得仍不清不楚。相对的,邱义仁一派轻松,则可能显示,他太瞭解官场文化,太有把握自己介入的这件事,最终不过是“决策的失误”罢了,换成过去,顶多下台而已,现在呢,离520区区十几天,既然“下台太矫情”,那干脆连下台也省了吧!姜,毕竟老的辣,黄志芳比起邱义仁,是嫩了些!
社论指出,这起“外交诈骗案”,根本就是“自己人”坑“自己人”,一是“会A钱”的台湾商人,坑了“想弄权”的台湾政治人;二是民进党内的“影舞者”坑了“国王人马”。说来说去,都怨不得人,却十足让台湾纳税义务人,在不景气的年代,再度莫名其妙“失血十亿”。请问,邱义仁怎么负责,切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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