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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钱.丢人

05/07/2008/08:26
华夏经纬网

国家与地区“建立邦交”,爆出A钱弊案,这种诡谲怪诞、荒谬至极之事,竟然出现在台湾。面对举世讪笑的丑闻,张俊雄指示“三追”─追人、追钱、追责任,凸显扁当局在失责之下,既丢钱又丢人。

 

所谓丢钱,被踢爆的金额,高达美金三千万元,约合新台币近十亿元;这笔巨款流落何方?落入谁人口袋?谁也说不清、讲不明。至于丢人嘛!首应指向全案关键者─“外交掮客”金纪玖,此君到底避匿何处,大陆?日本?美国?饶是台湾情治网,天网恢恢,却任其鳞鸿杳绝全无消息。

 

丢钱已不堪,何况是丢人。其实,丢人一词两解,如上述金纪玖“丢失”之外,还可做“不知羞”解,即闽南语所说的“未见笑”。今有情报头子邱义仁、“外长”黄志芳,都是一时俊彦,却落得丢钱又丢人,不待政权移交、“内阁”更迭潇洒走人,被迫辞官待查,真是“丢人”!

 

这起建交A钱弊案,内情不查不明,一查之下,但见内情绝不单纯。民众尽知,台湾与巴纽“建交”未成,三千万美元即已汇出,乃有“假‘建交’,真A钱”之质疑。更不可思议的是,七官三商列名“收贿名单”,疑收贿金额,居然是“建交”金援,凭空多出的一千万美元,端的“无巧不成书”。

 

“总统”是“外交”的主导者,设若陈水扁未点头,三千万美元哪能拨用?邱、黄请辞获准,难谓弃卒保帅,陈水扁昨天发表声明,自我撇清则甚于向人民道歉。在“丢钱、丢人”之余,陈水扁卸任后,官司恐怕又要多一桩。

 

来源:中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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