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外交”丑闻,“最高检察署”特侦组缺席了!“司法”史上首度同步搜索“行政院”本部、及“国防”、“外交”两部会的纪录。特侦组竟然未能恭逢盛会!特侦组是睡着了?案件太多?还是技巧性回避?实在耐人寻味。
巴纽案卷入的层级有“行政院副院长”、“外交部长”及“国防部副部长”,金额又高达十亿,早已符合特侦组专司职权,理该当仁不让时却温良恭俭让,让特侦组的担当到那儿去了?
法院组织法二年前增订“最高法院检察署”设特别侦查组,当时认为设置在“最高检”的理由,系因一审案件量太多,特侦检察官会被众多的案件埋没,无暇主动发揭重大案件并独立办案,照样容易沦为警察单位、调查单位的橡皮图章。
另外,重大案件的侦办成功,除了要有优良的办案技巧与协调统合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操守与抗压能力。
因此,大家的共识都认为资深检察官的经验比较丰富,又因职等升迁、工作稳定,其抗压性必然比较好,其办案的内在阻碍与外在阻碍,都比较少,自然比较能办出符合民众期待的重大刑案。
巴纽“外交”丑闻案,“外交部”先向北检报案,所以就直接由北检接手,话是没有错,当初订定特侦组“职司”时,检改会就坚持不能“专司”,不能排除一审检察署也可以办案。问题是,像这样的大案,北检侦办步伐还是有慢半拍之嫌,像案发五、六天才执行搜索,检察官带队去搜黄志芳官邸,还在门外苦等五十分钟,这些都可能是因经验不足、或抗压不足所导致的办案瑕疵。
特侦组应“当仁不让”,特别是碰到职司案件时,应主动介入,不畏高官权势,而不是“伺机而动”,这样会让外界误解特侦组是在“拣软柿子”、观风向。
来源:中国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