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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在位只剩五天,很多人难免好奇:最近他在“忙”些什么?一家周刊给了答案:他忙着拷贝和销毁文件。
“总统府”买了五十七台碎纸机,媒体报导,一般碎纸机每台大约八、九千元,“总统府”买的却要四万五千元;这种碎纸机,能将纸张碎得比头发还细,目的当然是要将文件“碎尸万段”,永不见天日。媒体又报导,其中五台碎纸机日前悄悄搬进玉山官邸,为何不在“总统府”集中销毁文件?合理的怀疑,是有些文件乃密中之密,陈水扁必须在家里关起门来干,他才放心。
“总统”交接在即,“府”里文件总不能全都销毁吧?于是又生一计:不能销毁的就拷贝带走,其目的似乎是:有拷贝文件在手,以后马英九的作为,便有迹可寻,同时给自己留下“相骂本”。但“元首”也须受法律规范,“总统府第一局局长”叶维铨和“政风处处长”谢进财,搬出法条告诉陈水扁:“‘总统府’的文件不能离开‘总统府’,也不能拷贝复制。”
踢到铁板的陈水扁,当即发挥“硬拗”本性,说他要写回忆录,得有文件为据。于是政风处就把话说白了:“这是违法行为。”并通令各“局处”,陈水扁还是硬要,只好硬不给。五二○后,陈水扁将面临“公务机要费”官司,检察官已将他和吴淑珍同列“共同正犯”,将这起官司和他绞碎文件、拷贝文件的行为合起来看,傻瓜都会明白,他将要把证据“毁尸灭迹”。
陈水扁下台的身影越狼狈,越说明“天道好还,报应不爽”。可叹的是,这种人,民进党还在挺他!
来源:中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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