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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成立以来,其政治诉求集中体现在反对国民党专制的“民主”思想和追求“台湾独立”的“台独”思想两个方面,这两方面随着民进党的发展壮大不断地调整完善,逐渐形成“反对外来政权,认同本土政权,追求台湾独立”的“国家认同”模式,核心内容就是“追求台湾独立”。获得政权后,民进党的“台独”色彩非但没有弱化,反而成为“台独”势力的领导者和集结大本营,它挟“政府”的权力和资源,大搞没有人文价值基础的“文化台独”、“行政台独”和“政治台独”,宣传、培养、教育台湾民众的“国家公民”意识、“台湾独立”意识、“国家主权”意识,意图重新建构台湾人民的“国家认同”,实现“台湾独立”的目标。
在文化认同上:宣扬“文化台独”
民进党上台之初,依据过去与大陆交往的经验,认为当前“台独”的条件尚未成熟,不宜强求,策略上必须从文化、教育、宣传等多个教化途径,潜移默化地改变台湾人民“国家认同”的方向,由认同中华文化转为认同“台湾文化”,这是陈水扁主政下“国家认同”转变的主轴。陈水扁在2000年5月20日的就职演说中,就特别表明“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区隔的重要性,一反过去领导人将“台湾文化”作为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部分,而是将“台湾文化”独立于中华文化之外,并力求“台湾文化”的自行发展。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民进党当局全面启动以“去中国化”与“台湾正名”为核心的“文化台独”活动,主要集中体现在:一是加强“本土化”教育。在台南师范学院、花莲师范学院等高校设立“乡土文化研究所”,进一步落实“台湾文化”认同;制定相关的文化建设政策,以“行政院”所属的“文化建设委员会”为主体着力推动“台湾文化”认同;筹组“台湾文化资产中心”、“台湾历史博物馆”、“台湾美术馆”、“台湾民族音乐中心”、“台湾传统艺术中心”、“台湾文学馆”等有形机构,藉以推动台湾各地文化传承、加强台湾历史教育、制造台湾文字等工作、落实推动“文化台独”;不断修改历史教科书,大幅缩减《中国史》内容,把台湾文化教育变成“台独”思想教育,向年轻一代灌输“台独”思想理念和所谓的历史知识,改变台湾青年一代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认同。
二是加紧推动“正名”、“去中国化”活动。民进党执政后,即开始为未来“台湾独立”作全面准备,在受制于陈水扁“四不一没有”的承诺下,民进党当局一时无法推动激进的“台独”活动,便采取了相对柔性的“去中国化”政策,一步步消除含有“中国”、“中华”概念的符号、文字、历史与文化,企图造成事实上的“台湾国”的“国家”形象,切断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历史、文化与政治联系。陈水扁公然抛出“四要一没有”言论,彻底背弃其“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后,其“正名”活动进一步加剧,取消带有“中国”政治象征的符号、文字、标语,为带有“中国”或“中华”字样的公营企业、财团法人机构与公立学校“正名”,驻外机构的“去中国化”与“去中华民国化”,并以“去蒋化”为名,行“去中国化”之实,以凸显其“文化台独”诉求。
在族群认同上:鼓吹“台湾民族”
按照西方族群的划分标准,台湾“应该只有汉民族和台湾原住民两大族群”,但是由于台湾政治多元化和汉族群体在“差异政治”条件下的“省籍”划分,台湾的“族群认同”逐渐呈现出“本省人(原住民、闽南人、客家人)”与“外省人”对立的格局,并逐渐衍生出“台湾民族”的认同。
民进党长久以来所标示的是台湾人、低阶层、比较贫穷、乡村地区,与国民党的“外来政权”进行区隔,所以民进党一直存在着仅有极少数外省人加入的情况,并以“本土政党”自居。民进党此时只是为了对抗国民党政权,并无明显的“台湾民族”诉求。获取政权后,为了与中华民族有所区隔,“台湾民族”遂成为民进党追求“台独”的工具。挟着庞大的政治资源,培养台湾民众对本土政权尤其是“台湾民族”的认同便成为其重要的施政目标。民进党利用本省闽南人在台湾人口中的结构优势,不断利用各种机会以本省人“爱台”、外省人“卖台”这一简单的省籍标签煽风点火,操弄“台湾人VS中国人”的认同议题,宣扬“台湾人当家作主”、“台湾人选台湾总统”的“台湾意识”,强调对中国情感的排斥,鼓吹“台湾民族”,进行“台湾民族”认同的建构。在民进党当局的操弄之下,族群认同在台湾民众中逐渐浮现出“我是中国人还是台湾人”的自我认同。从近年来台湾族群认同转变的民意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自认为是“台湾人”或是“既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的比例在大幅增加,这种台湾族群认同的升高,代表着“台湾民族主义”的逐渐强盛,代表着“台湾民族”与中华民族是两个不同民族的认知已逐渐被台湾民众所接受。尽管目前岛内仍有约百分之十到二十的人保有“中国人”的认同,但不可否认的是,“我是台湾人”的认同已成岛内主流,可以预见的是,为完成族群认同的转变,民进党仍然会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于“台湾民族”认同转变的工程,实现其“台湾独立建国”的“国家认同”总目标。
在制度认同上:力推“宪政改造”
李登辉主政时期,“中华民国宪法”已被多次修订,将台湾与大陆进行了法律上的区隔,为台湾民众的制度认同转变奠定了基础,陈水扁接任后,延续修改后的“宪法”,力推“宪政改造”,对台湾现行制度的认同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转变。
民进党的“制宪”或“修宪”主张,是彻底与“中华民国”划清界限,图谋通过“宪政改造”实现“法理台独”,彻底去除台湾现有“宪法”和法律架构中的“一个中国”表述,即台湾法律体系中的“法理一中”,建构新的“国家认同”。虽然基于客观环境,民进党推动的“宪政改造”多次声明排除“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及统独的议题”,这种负面表述的语言显然没有改变其“宪政改造”去除“法理一中”的真正本质。2005年6月25日,陈水扁在“台湾法学会”举办的一场名为“主权、宪法与台湾的未来”研讨会上表示:“随着新的台湾国家主权论述的确立,以及旧有意识形态的退去,台湾已做好全面推动宪改的心理准备”。“第二阶段宪改”正是去除“大中国意识形态”,要以“主权属于台湾人民”的这个新的“国家主权论述”,“取代以往以‘大中国意识’为基础的主权概念”。
在制订“公民投票法”、举办“防卫性公投”、实现“公投入宪”、“终统”等前期程序完成后,“法理台独”开始进入实质“制宪”阶段。民进党目前比较倾向的陈明通版本的“第二共和宪法草案”,草案公然推翻陈水扁有关“两国论不入宪”和“不推动统独公投”的承诺,明确将“中华民国”的疆域限制在台澎金马,宣称“国家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的领空、领海与邻接水域”,鼓吹两岸是“国与国关系”,将“统独公投”纳入“宪法”,声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任何政治关系,须经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民投票。”与此同时,民进党中央还推动起草“正常国家决议文”,明定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主张“国号”正名为台湾,尽速制定“新宪法”;在国际上蓄意炒作“以台湾名义入联”的“公投”议题,企图借“审议式民主”名义,发动涉及“统独”问题的“公民投票”。
在两岸认同上:主张“一边一国”
虽然目前民进党当局推动的文化认同、族群认同与制度认同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三者的存在并不一定会建成“国家”,“国家”的建立一定是政治问题,而“一边一国”论,就是当前台湾“国家认同”变迁的最高程度。在两岸关系探讨中,经由文化认同、族群认同及制度认同三个环节的认同转变,最后建构出的特定“国家认同”,在李登辉时代以“特殊国与国关系”定位,在陈水扁时代则以“一边一国”加以定位,两者的实质都是“两国论”。
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是在2002年8月3日,在“总统府”以视讯直拨方式,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世界台湾同乡联合会第二十届年会致词时所公开宣布的:“……台湾与对岸中国,一边一国,要分清楚。”“我们决定,只有两千三百万伟大的台湾人民,才有权利对台湾的前途、台湾的命运和现状来做决定。而有需要的时候要如何决定?就是我们长期追求的理想和目标;也是大家共同的理念—公民投票,公民投票是基本人权,也是两千三百万人民的基本人权,不能被剥夺和限制的,个人要诚恳的呼吁和鼓舞大家,要认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中“一边一国”及“公投立法”都被外界认为明确主张台湾“独立”的意思,造成了两岸关系的紧张、美国的关切。尽管陈水扁当局在各方压力之下,对于“一边一国”的论调作出修正,但是其以“一边一国”定位两岸认同的立场并没有发生变化。2005年2月24日,陈水扁公然推出“国家主权与台湾前途三段论”,宣称“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主权属于台湾2300万人民,台湾前途的任何改变只有台湾人民有权决定”;2005年8月2日,陈水扁又明确提出“中华民国四阶段论”,称“1912年中华民国在中国大陆成立”、“1949年中华民国到台湾”、“李登辉时代为中华民国在台湾”、2000年政党轮替后是“中华民国是台湾”。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民进党当局在台湾的“国家认同”建构中,利用行政力量引导台湾民众族群与文化认同的改变,进而通过“宪政改造”体制上的手段,实现“台湾独立建国”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民进党所追求“国家”,显然是指以“台湾民族”为基础所建立的“国家”,与国民党所主张的以中华民族为基础建立的“国家”有着明显的区别。(史坤杰)
华夏经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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