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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施小惠 金马"小三通"仍未扩大到位

04/28/2006/08:19
华夏经纬网

    对于台“行政院长”苏贞昌日前宣布自五月起扩大“小三通”的政策,岛内有媒体评论说,苏贞昌声称这项措施受惠人数可达百万人,实则仅略施小惠,与“法定”规模仍有很大的落差。

  台湾《中华日报》27日刊出的社论文章说,若以通航港口、开放航线、人员限制三者之间的连动关系,来审视“小三通”的实质效益,实可将之辩证为“通三小”——小规模的港口、小航距的航线、小数额的人员之通航,对台湾经济发展和两岸人员往来的成效,根本起不了大作用。

  文章说,两岸交流日益密切,却格于形势而使“大三通”(即直航)难以开放,台当局自2001年元旦起实施小三通,这项政策的“法源”系“离岛建设条例”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而台“行政院”据以订定“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做为推动“小三通”的依据。根据台“陆委会”统计,迄至今年2月止,“小三通”航运往来计9970航次,人员往来计67.1297万人次,但较诸台湾每年300万以上人次进出大陆委实不成比例。

  文章指出,事实上,台当局之于“小三通”的推动,“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可说是大斗小秤偷斤减两。根据“离岛建设条例”规定,两岸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台湾地区人民经许可后得由试办地区进出大陆,不受两岸关系条例等“法令”限制;换句话说,小三通试办地区除金马外还可包括澎湖,适用对象可以涵盖台湾地区所有居民,台当局却独厚金马而薄澎湖、独厚特许人员而薄广大台湾人民。

  文章进一步指出,“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林”,“福国利民”而致民心归向的道理在焉。“小三通”五年多来,航线渐渐增加,通航人员虽然逐步扩及台商及金马旅台乡亲,但依然多所设限,难怪各界反应冷淡。

  文章在最后指出,基于实体正义考虑,做为“大三通”先期准备及实务试炼的“小三通”,既可验证弊少而利多,且其弊可加防范而其利有待扩大,台当局在两者之间取舍,如愿面对“小三通”而排斥“大三通”,就应秉诸“法律”规定全面推动“小三通”。
 

转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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