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报》今天发表题为“陈聪明也可以作陈瑞仁”的评论文章,指出台湾新旧“检察总长”闪电演出“令到交接”,立即传出种种阴谋论。蜚短流长,皆谓当局指望陈聪明火速就任,俾在多桩重案上下其手。
文章表示,这是陈聪明的奇耻大辱,可见他自“立院”审查其人事案以来,社会对他的怀疑一直萦绕不去。
陈聪明对社会的反应亦是心知肚明。他在“就职谈话”中说,他将回报人民的“高标准”要求,并由历史作最后的裁判。言下之意俨然是:“你们现在看扁我,以后我会让你们刮目相看!”
文章指出,陈聪明说,上任后的首要目标为“正己”,这应当有两层意义:一是陈聪明自己要“正”,二是要使整个检察系统“正”。其中的关键其实是:“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正己”是检察系统能否脱胎换骨的主要标准。陈聪明说,他将争取陈瑞仁进特侦组,并选任“像陈瑞仁一样标准”的人加入。然而,陈瑞仁成为“正”的标准,却是近六十年来检察体系的“正字标记”迟至今日始出自基层,但迄未出现在检察高层领导者之中,这正是检察体系始终积弱难振的主要原因。
文章表示,检察高层“不正”,所以基层也“难正”;于是,基层出了一个陈瑞仁,立即成了“正字标记”。当陈聪明说“像陈瑞仁一样的标准”之时,他首先应当问自己:“我陈聪明是不是符合像陈瑞仁一样的标准?”陈聪明如果也是“陈瑞仁”,则整个检察体系即无人不是“陈瑞仁”。
至少在今天,社会大众皆不认为陈聪明具备“像陈瑞仁一样的标准”。至于今后呢?但看陈聪明如何面对“历史裁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