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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商公会透过金钱、人脉,推动“药师法”修“法”过程,令人心惊;如今“立委”席次减半,这种利益团体游说修法的戏码恐怕更容易,如何防弊已成当务之急。
从检方起诉的内容看起来,中药商公会除透过金钱打点“立委”,还有不少“立委”本身就与中药商团体关系密切。邱垂贞的胞兄、林光华的连襟都是中医师,赵永清还被聘为中药商公会顾问,许舒博军中同袍、常担任他竞选时的总务干部,也是中药商业者。
这些“立委”平常接受中药商业者赞助,面对与中药商团体利益攸关的“法案”时,可以领衔提案、“付委”,甚至以非理性讨论的口气说出“若不通过、誓死抗争”等情绪字眼;即使到案接受调查,还一再宣称是为民众利益着想。
“立委”在行使职权时,表面上说得大义凛然,私底下却又收受多少好处?“法令”因此遭扭曲,选民们又会因此付出多少代价!“立委”心中想的恐怕是自身获得多少利益,根本不是为大多数选民争权益。如果真是为理念、为所有选民着想,需要拿钱才办事吗?
游说“立法”,理应就事论事,不应涉及金钱,即使是日后竞选接受的捐款,政治人物也不该来者不拒。“立委”们一手拿特定团体的捐献,另一手为该团体利益护航,这样的行为实在对不起选民的托付。
从中药商案看起来,即使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当局反对某项提案,利益团体透过“在野党”力量、再以金钱利诱部分“执政党立委”,仍能主导利益“法案”的通过。现在“国会”一党独大,蓝绿人士担心会造成一党独断独行而出现危害;但中药商案可以见得,“朝野立委”会因利益结合而坐地分赃,所以问题仍出在“立委”的操守,“立委”席次减半之后,更需防弊以免对台湾造成伤害。
【2008/01/1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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