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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晚报篇特稿文章指出,台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丑闻案发展至今,疑点重重,责任谁属至今不明确,当事的各方似乎都意图藉由某些卸责的说词,替自己撑开一支保护伞,进行超完美切割,但各种卸责的说法,就像是一个连环套,将已过全部推给另一方,却显然都站不住脚。
文章说,邱义仁说词中,是将熟识友人介绍金纪玖予他认识,做为切割的手法,但根据各方指证,邱义仁与金纪玖早已熟识,介绍之说几乎根本无法成立。其次,就算是经介绍认识,何以他如此信赖金纪玖,而丝毫不对金纪玖的背景做任何的安全查核?这对一个“国安会秘书长”而言,岂非太不寻常。
所谓的友人被吴思材爆出就是柯承亨后,邱义仁先否认后证实,态度前后矛盾,邱若早已认识金纪玖,何需柯承亨介绍。
另一疑点是,邱义仁在发觉金纪玖落跑后,以一个情报头子,竟然找不到任何金去向的蛛丝马迹,还要请“外交部”安排与吴思材见面,拜托吴协寻,不是台湾的“国安系统”软弱无能,就是邱根本就不想动用情治力量。
再看吴思材,吴思材的说词更为反覆,一是他已按金纪玖的指示,在去年春节期间将自己的权利让渡给金纪玖,钱已从两人联合户头转到金的个人户头。但这个说法有两个破绽,首先是金纪玖在“外交部”于2006年12月因“建交”破局,要求金将钱汇回台湾时就人间蒸发避不见面,吴思材已知金有问题,又怎会依金的指示去做移转户头的动作,而吴思材又怎能跟台湾当局都找不到人的金联络上。二是依吴思材说,去年七月曾将新加坡银行里该联合户头的对帐单交给“外交部”,且依邱义仁的说法,他看过那对帐单,由这张对帐单可证,该笔款项仍在户头,那么究竟是对帐单是真,还是钱去年春节就转到金帐户为真?
吴思材说法的第二项疑点是,金纪玖要他将巴布亚新几内亚要求“建交”的两千万美元高达成四千万美元,他对金质疑此一作法,金还写了一张list给他,表示有许多其他开销和费用。这项说法是要将责任全部转嫁给金,但首先是,吴思材为何如此信赖金纪玖,而所谓的list中,如何能将二千万美金的差额,用其他名目灌水?
文章指出,由吴所称的情况,他与金之间显然有高度配合的默契,不论是加码灌水或将钱汇到金的户头,两人显然是相互配合,两人共谋的成分颇大,但吴却努力与金切割。再者,吴说,如果要跑他早就跑了,但吴思材被检方声押被法院驳回后,就已企图离境,如果他没有问题,何惧司法的调查。
“外交部”似乎是此中最无辜者,但黄志芳的说法还是有许多令人匪夷所思之处,黄显然在暗指整件事情都是邱强力交办,他才进行此秘密任务。
但“外交部”对汇款动作为何从不质疑邱的指示,包括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过去台湾就已吃亏多次,此非第一遭,其次采取如此怪异的“建交”商谈模式,将钱汇入“外交”掮客的户头,竟然毫不起疑,就算要这么做,为何也没有任何预防作为,“外交部”要金、吴两人在“外交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谈判完成才能动用户头经费,那为什么要提前在谈判完成前就先汇两人帐户?
文章说,最重要的疑点是,“总统府”究竟扮演何种角色,陈水扁是全盘知情,或被蒙在鼓里,谁有那么大的胆子可以下令用这种诡异的“建交”模式,由外人牵线让“外交部”成为配角,或者究竟是谁下令汇钱。“总统府”传出要查谁下令给钱的,显然又是在进行切割,把责任推给“外交部”。
真相是否可以大白尚不可知,但这件丑闻的荒唐与怪诞,套用陈水扁的话,真是“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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