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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日报》今天发表社论说,关于政权移交,尤其是“总统府”方面,最近有几则新闻报导,值得注意。第一则报导是“总统府”政风处长谢建财日昨向国民党“立委”张显耀证实,陈水扁确曾要求第一局局长帮他拷贝机密数据,但政风处提醒第一局,此举将有触法疑虑,并且两度发函,因此机密数据实际上并未外流。第二则报导指出,有关当局政权交接进度,除了一次礼貌性拜会、一次综合业务简报外,并无进展。更离谱的是,马英九交接小组深入了解后发现,“总统”、“副总统”和三位“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五人办公室的文件,并未归档,当然也包括了轰动岛内外的巴纽“外交”丑闻档案数据。第三则报导则是“总统府”的澄清稿,所有公产皆有明细可循,财产尚在清点中,对于毫无依据的报导,“总统府”表示不解与遗憾。
这三则报导说明了几件事。第一,陈水扁显然还不了解卸任“元首”虽享有礼遇,但已是平民身份,怎么可以将“国家”机密文件影印带走。“国家”机密文件的处理皆有一定的规范,“元首”一旦卸任,就与这些机密绝缘了,如果影印带出,岂无异于窃取“国家”机密。
第二,陈水扁显然分不清公与私的分际。在“总统府”内,陈水扁见的人,讲的话,都是以“总统”身份为之,因此,都必须有纪录与文件,岂可在交接时只留下几项有形财产,其余付诸空白。陈水扁的作法,让人怀疑,这其中是否有许多不能说的秘密,或者是假的秘密。
第三,政权移交法制化的确是当务之急的工作。虽然李登辉当时移交政权予陈水扁时,不论在程序上、心态上都较今日之陈水扁积极,但在完整性上,仍为陈水扁所诟病。但陈水扁今日面对政权移交,与李登辉又相距甚远。这种因人而异的移交,对“国家”利益实为一大伤害,同时也给了卸任“总统”一手遮天的空间与诱因。
所谓的移交,简单的分为财产移交与政务移交,前者有登录,应无问题,政务移交则牵涉到各类文件、纪录、以及预算的支出等等,最容易藏污纳垢,也是在移交时难度较高的部份。我们认为,“总统府”内的移交,应是财产与政务的完整移交,这是卸任“总统”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将任“总统”者必需要求的责任与义务。问题是,如果陈水扁如报导中所言不完整移交时,马英九的交接小组又当如何去追查?
我们认为,对于怠情移交,或许无法律依据课以行政或刑事责任,但马英九应在就任之后最短期间内,将政权移交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正式公诸民众。此外,对于最重要的一些机密,应以由钱追文件的方式来追查档案。所有的机密工作,几乎都会用到钱,包括公务机要费等等,因此任何费用的支出,都应该有公文或书面的指示为依据。例如南线项目,应有完整的档案,包括各项支出的签办公文与批示。如果没有签办公文或批示的支出,其中就有行政与刑事责任,并应送检调机关侦办。
李登辉时期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到了陈水扁时期,依然看不到阳光;李登辉时期,出了一个刘冠军,陈水扁时期又是如何呢?未来的马英九又会如何呢?我们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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