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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冠华,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并任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等。主要从事台湾经济及两岸经济关系问题研究,先后发表《透视台湾经济转型》等学术著作及学术论文、报刊文章百余篇。】
当前,两岸直航问题已成为影响两岸经济关系和台湾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加快推动两岸直航,不仅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与人员往来的迫切需求,也是两岸主流民意的共同期待。两岸直航目前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与条件,海峡两岸应本着务实态度和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动两岸直航进程。
一、
两岸直航的意义与影响
加快推动两岸直航进程,对今后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台湾经济发展乃至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将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
1.
大幅度降低两岸货物运输与人员往来成本
两岸直航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大幅度降低两岸货物与人员往来的航运成本。从货物运输看,综合估计两岸若实现直航,可较间接航运节约成本2%左右,以2005年两岸贸易总额912亿美元计算,一年可节省成本18亿美元以上。从两岸人员往来看, 2005年两岸人员往来高达437万人次,其中台胞来大陆近411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16万次,绝大部分经由港澳地区转机,每年累计消费金额在20-25亿美元之间,如果两岸实现多点直航,消费金额将节省一半左右。从时间成本上看,直航后两岸货物运输与人员往来时间将节省一半左右,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将相当可观。这种评估,还只是建立在当前两岸间接航运的基础之上,如果两岸实现直航,必将促进两岸货物与人员往来的快速增长,其带来的经济利益更加可观。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两岸无法直接通航,由此带来的额外成本,绝大部分是由台湾民众的承受的。
2.有利于推动台湾经济增长与转型
当前,两岸已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大陆已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第二大进口市场与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近年来台商对外投资的70%以上集中在大陆。两岸经济关系的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台湾经济增长与未来转型的重要因素。两岸开放直航后,据估算两岸厂商货物运输成本可降低15%左右,将带动两岸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岛内产业产值的增加,大幅提振岛内民间消费者与投资者信心,长期将使台湾GDP增长率每年增加0.4到1.19个百分点,这对已进入中低速增长的台湾经济将是相当大的贡献。同时,两岸直航将加快台湾经济的转型升级,岛内制造业可利用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的深化发展加快向研发、创新方向升级;服务业可以通过扩大两岸服务贸易获得新的发展空间;两岸直航后将加快两岸建立经济交流与合作机制进程,有助于提升台湾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与角色。
3.有利于提升台湾的航运地位
由于两岸无法直航和岛内产业大量外移,近年来台湾的航运地位持续下滑。高雄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已由过去的全球第3名急剧下滑到目前的第6名,2005年更是衰退2.5%,为建港以来首见。据估计,如果两岸不能直航,高雄港集装箱运量到2012年有可能滑落到30位。高雄港条件优越、地理优势突出,要保持现有地位和发展成为区域航运中心,就需要争取转口货源。两岸“试点直航”以来,高雄港“境外航运中心”有集装箱转运量由1997年的12.8万个迅速增长到2004年的67.5万个,可见大陆转口货源对高雄港的重要性。有专家提出,实现直航后,长期两岸可以共同构建以高雄港为中心,以厦门、福州和台中、基隆为两翼的台湾海峡亚太国际航运中心。从空中航运看,去年大陆已成为台湾航空货运出口的第二大市场。两岸若实现直航,有助于台湾发展成为亚太地区的空中转运中心。
4.有利于台商在两岸进行更合理的产业布局
由于两岸无法直航,岛内许多台商从投资代替贸易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大陆市场而前往大陆投资,反而加快了台湾产业外移步伐。两岸直航后,许多大企业将扩大岛内投资,而以产品出口方式进入大陆市场。2004年台湾经济部门所做的制造业投资调查报告显示,66%的台商表示两岸直航将不会减少其在岛内的投资,其中有29.3%的中型企业和25.6%的大型企业表示将增加岛内投资。2005年底台湾《远见》杂志的调查也显示,直航后将有50%以上的外商选择台北作为营运中心。台当局宣称的直航将加快台湾资金、技术与人才外流,缺乏事实依据。
5.有利于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深化
当前,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正在步入一个深化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台湾经济加快向服务业经济转变,大陆加入WTO过渡期届满后对服务业市场的扩大开放,以及大陆“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将大大促进两岸在服务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心由制造业领域向现代服务业领域延伸和转移。同时,按照大陆“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自主创新以及台湾产业升级的需求,两岸在制造业领域也将以共同提高技术水平与竞争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的水平。两岸实现直航,将促使两岸生产要素流动的正常化和便利化,推动两岸服务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产业分工关系的深化发展,加快两岸建立经济交流与合作机制进程,实现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6.有利于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发展
两岸直航问题已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两岸实现直航,有利于创造两岸良性互动的气氛,加快两岸民众的交流,增进两岸民众的相互了解与共同利益,为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创造有利契机。
二、
两岸直航已具备良好的条件与基础
1.
直航符合两岸特别是台湾的主流民意
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和两岸民众往来的迅速增加,两岸直航问题已与越来越多的岛内民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联。2000年以来岛内各机构、媒体、党派等所做的数十次民意调查显示,赞同两岸直航民众普遍在70%以上,其中最高达90%以上,最低也在50%左右。不仅多数工商界、在野政党及主流媒体要求尽快实现两岸直航,民进党内要求务实推动直航的声音也在增强。在岛内,广大民众和工商界要求台当局开放两岸直航的压力持续增加,国民党和亲民党等在野党也积极运用各种力量加以推动,成为加快两岸直航进程的重要动力。
2.大陆的不懈努力与务实主张,为两岸直航奠定了有力基础
长期以来,大陆为加快两岸直航进程做出了不懈努力。在技术和业务问题上,大陆早已宣布对外开放港口均对台湾船舶开放,批准多家台湾航运公司和航空公司在大陆设立营业性机构或代表处,航标灯、海岸电台以及海上搜救等全方位对台开放。为了务实推动两岸直航进程,近年来大陆还以“以民为本、为民谋利”为出发点,提出搁置政治争议、不以政治分歧影响和干扰两岸“三通”的务实主张,并就两岸直航的沟通与协商方式、航线定位、船舶与航空器的旗证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务实建议。大陆的努力与实务主张,为两岸加快直航进程奠定了有利基础。
3.两岸在实践中为处理直航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积累了丰富经验
近十年来,两岸在通航问题上不断取得突破。1997年,厦门与高雄港开通“试点直航”,虽然运送的货物只限于转口货物,行驶船舶仅限于两岸权宜轮,但两岸船舶跨出直接往来的第一步。2001年,大陆的厦门、福州马与台湾的金马地区实现了海上直接通航,2005年出入境人数已突破50万人次。2005年春节,两岸实现双向对飞、不经停第三地的台商春节包机,大陆民航飞机首飞台湾。2005年9月,大陆批准台湾客货运输定期航班飞越大陆空域。上述突破虽然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直航,但在涉及两岸直航的各种技术性、业务性问题处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一些敏感性问题上找到了妥善解决的办法,证明两岸直航已不存在技术性、业务性问题的障碍。
4. 两岸已初步建立起推动两岸直航的多元化民间沟通渠道
目前,两岸在通航问题上已建立起多元化的民间沟通与协商渠道:第一,两岸航运界多次举行综合性和专业性研讨会,就两岸航运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形成许多共识。第二,两岸海运及空运的民间行业组织,已建立起密切的联系与沟通渠道。第三,中共与国民党与亲民党已建立起制度化的对话与协商机制,并就两岸直航问题达成重要共识。第四,两岸就“试点直航”、“台商春节包机”等问题形成的沟通与协商方式,尤其2005年台商春节包机形成的“民间沟通、达成共识、各自安排”的“澳门模式”,更是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下推动两岸直航的务实可行之道。
可以说,当前推动两岸直航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个东风,就是台当局能否从台湾经济利益和民众福祉出发,减少和消除对两岸直航的政治阻碍碍,务实开放两岸直航。
三、
关于加快推动两岸直航的几点建议
在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下,为降低两岸直航的政治干扰因素,两岸直航可以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方式推进。
1.
通过实施客货运包机的常态化作为两岸直航前的过渡性办法
尽快实现两岸客货运包机的常态化,是当前推动两岸直航进程的务实步骤。客货运包机的常态化可大大增加两岸人员与货物往来的便利性,有效降低间接航运增加的成本;而且,客货运包机不涉及航线定位和航权谈判等政治敏感问题,业务相对单纯,并有春节包机的成功经验。尤其是2005年两岸台商春节包机形成的“澳门模式”,由两岸航运协会和双方业务部门的官员参与沟通协商,形成共识和做出安排后双方共同实施。这一模式,既解决了当前政治僵局下两岸就业务性、技术性问题的沟通与协商问题,又充分照顾了航运涉及的公权力,是两岸均可接受的务实可行模式。因此,两岸应以“澳门模式”,尽快就客货运包机的常态化问题一并协商,做出安排,同步实施。
客货运包机的常态化,应采取双向直接对飞方式、由两岸民航飞机共同承担;包机航点由东部沿海城市扩大到中西部、东北地区的台商投资和台胞往来相对集中城市;载客对象由台胞扩大到两岸民众,尤其是未来大陆赴台观光民众,可考虑增开旅游包机,并就相应的旅行签证等问题做出安排;增加包机班次,实现周末化、节日化、常态化,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两岸民众与货物往来的实际需求。
2.两岸试行局部直航
考虑到当前两岸关系现状和降低直航的政治干扰因素,在两岸全面实现直航前,可先试行局部直航。此举一是可降低航线定位问题的政治敏感性,如航线定位可以采用中性的城市间航线名称,如沪(上海)北(台北)航线、厦(门)高(雄)航线等等;二是可以为全面直航热身和积累经验。
——两岸“试点直航”运载货物由转运货物扩大到两岸货物,运行船舶由权宜轮改为使用两岸资本并在两岸注册的船舶,船舶悬旗由方便旗改为公司旗。
——将东南沿海与金马地区的海上直航扩大到澎湖地区,人货可以中转。台湾2000年通过的“离岛建设条例”第18条,已允许在两岸全面直航前试办金、马、澎湖地区与大陆直航和人员中转。
——将金、马、澎地区设为两岸海运中转的“第三地”。建议台湾方面依据《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在澎湖、金门、马祖地区设置自由贸易港区,作为全面直航前两岸海上运输的“第三地”,以取代现有两岸海运须绕经石垣岛等地的做法。
——推动台湾自由贸易港区及大陆相关港区间的海空直航。目前台湾已在高雄、台中、基隆等港口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可进一步扩大至桃园、台中、高雄机场及科学园区,并开放港区与大陆的人货直接往来;大陆可在台商相对集中城市设立相应功能区域,如扩大保税区范围及加强与港口、机场联动方式,与台湾自由贸易港区相对接。
——进一步推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与台北、台中、高雄进行点对点或多点对多点的局部海空直航。
3.建立两岸直航相应的管理与配套机制
两岸尽快就直航涉及的航运管理、航政监管、航道建设、航运安全、运价制度、两岸航商的权益保障与资源分配、客货通关以及检验检疫等问题展开民间沟通与协商,建立相应的机制,保障两岸直航的规范有序进行。
4.全面实现两岸直接双向通航。(此为作者在两岸经贸论坛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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