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区位置 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工业区内。
二、规划面积 总体规划面积3657685平方米,一期规划面积1006483平方米,二期规划面积1747123平方米,三期规模面积904079平方米。
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已基本实现“七通一平”。
四、园区总体布局 一期占地1006483平方米。摆设从原料生产到太阳能电池应用产品全套产业链及相关附属工厂12家,并且建设大型综合研发中心及人员培训中心。
二期占地1747123平方米、三期占地904079平方米。充分利用园区一期的福射和带动作用,拓展、延长光伏产业链,积极吸引更多的企业发展光伏产业和相关产品,培育产业集群,形成集团优势。
五、园区发展目标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将园区建设成为光伏产业国家重点研发中心、全国最大多晶硅、单晶硅和LED新光源生产基地之一、东北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国家光伏产业特色基地,后续和外延产业初步得到发展。
产业规模:主攻多晶硅、壮大单晶硅及硅片、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及组件、LED新光源。利用5年时间,完成总投资100亿元人民币,产值最终达到300亿元人民币。
六、重点招商项目 选择重点相关企业及项目,利用多种渠道,吸引外部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来园区发展光伏产业。
重点招商项目为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应用、LED芯片生产线、LED封装线、LED照明灯、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及相关产业项目。
七、光伏产业园区现状 园区一期完成总投资2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2008年园区已开工项目和计划开工项目11个,分别是:30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项目、太阳能级多晶硅材料生产项目、单晶长晶生产项目、多晶铸锭生产项目、硅片生产项目、电池应用产品生产项目、石英坩埚生产项目、石英陶瓷方埚生产项目、多晶原料处理项目、砂浆回收项目及石墨件加工项目。
八、投资环境 凡在锦州市新办的光伏产业项目的企业,均可由锦州市光伏产业指导小组办公室代办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项目立项等手续,并承担综合管理服务。
九、用地优惠 对经认定的新建光伏产业项目用地,经锦州市政府批准,可优先规划企业用地和安排“农转用”指标,免收土地、用房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企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全额缴纳后,可由开发区财政给予缴纳额度50%以上的补贴,用于光伏产业企业的发展。
十、税收优惠 (1)光伏产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享受省“五点一线”税收优惠政策,即上缴省财政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省财政给予70%的增量返还到地方,开发区则全额用于支持光伏企业科技创新经费补贴,到2010年止。 (3)新办的光伏产业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愿以一事一议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专门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