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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族清真寺的殿堂门楣上,或是回族人家屋内、清真饭店的墙上,人们都会看到或张贴或悬挂着的醒目的阿拉伯文书法作品,回族人称之为“经文”或“经字画”。
回族书法艺术家用阿拉伯文书写的伊斯兰教经典中的警句、格言,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阿拉伯书法在他们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元代吴鉴撰《重修清净寺碑记》称阿拉伯书法为“书体旁行,有篆、楷、草三法”,足见这种书法在元代就已经流行于世。由于回族穆斯林要严格遵守《古兰经》的训谕,但在当时中西交通不便,印刷术尚未普及的情况下,对于学习研究《古兰经》、《古兰经》注、圣训、教义、教法等经书典籍一般都是自己誊抄缮写。经过长期的实践,阿拉伯书法博采汉字书法之长,从原来的库法体、苏鲁斯体、波斯体等演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体”。
中国体阿文书法在书写技巧上集阿拉伯书法与伊斯兰装饰于一体,并吸收了汉字书法的布局、格式、间架、笔法、墨迹、印章等特点,书写与组编极为丰富多彩,每个字、每个词、每句话都要精心设计和构思,字的组合、排列及整体选型以及笔画的粗细、长短、曲直,运笔的轻重缓急都要配合得体,自然浑成,使笔墨浓淡不一,飞白相间,表现出与汉字书法艺术相类似的风格。在装饰形式上常以汉字书法常用的中堂、横幅、匾额、对联、四扇屏等表现。
阿文书法艺术品,书写的内容大都是《古兰经》和圣训中的警句、格言,或是伊斯兰教有关行善止恶、扶危济贫之类的话语。有一句话为一幅的,也有几句话为一幅的。对联的内容也往往是对称的,或是完整的两句名言。排列的顺序或从右至左,或自上而下。有的用竖写方式草书阿拉伯文,有的用阿拉伯文组成汉字或各种花卉图案。充分体现出中阿合璧的书法艺术。
阿文书法用的笔不是毛笔,都是用硬笔,主要是草茎笔、麻秆笔、竹条笔、木板笔等,一般都是书写者就地取材,自己制成。
阿文书法扎根在回族人民的生活中,备受推崇,深得喜爱,同时,也是伊斯兰的标志,人们一看就明了。(《回族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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