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的台湾工作,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涉台工作任务。(宁夏台办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东街永康北巷159号4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台办设秘书联络处、经贸交流处。
秘书联络处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文秘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对台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干部进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教育;负责全区台属工作;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951-6037201)
经贸交流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对台经济工作,做好对台资企业的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台资企业的经济纠纷并提供服务;协调和管理宁夏与台湾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处理宁夏与台湾人员往来及衍生的问题;协调和管理宁台间的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办公室电话:0951-6037200;传真:0951-603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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