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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气象局作出的五项涉台决定

2005年04月09日00:00
华夏经纬网

中央气象局长薛伟民对新华社记者说,中央气象局已做好与台湾气象部门建立正常联系的准备工作。中央气象局决定:

一、随时准备与台湾气象当局商谈建立气象通信联系有关事宜,以便直接地及时地交换气象情报。

二、中央气象台、福建省气象台,除继续做好对台湾和台湾海峡天气预报广播服务外,欢迎台湾气象台与中央气象台、沿海各省市气象台进行正常的天气预报会商,凡遇到危及台湾海峡渔民和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台风、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均可直接会商;欢迎台湾气象台站参加台风联防活动,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率,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保护渔民及海峡两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贡献。

三、欢迎台湾气象界人士与沿海各省市气象科学研究机构合作,对彼此关系较大的灾害性天气,如台风生成、路径规律及寒潮、大风等天气,共同进行研究。欢迎台湾与大陆直接交换气象书刊和资料。

四、建议台湾气象学会参加中国气象学会及其下属各个专业委员会工作,参加中国气象学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中国气象学会已经决定为台湾气象界保留理事名额,建议及早推荐人选。

五、欢迎台湾气象当局派遣官员来大陆考察气象工作,交流气象工作经验,共商全国气象工作的发展大计。 (原载1981年10月8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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