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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接受申请五年期台胞证

09/09/2003/10:20
华夏经纬网
 

    200398日起,厦门市接受台湾民众申请五年期来往大陆的路条。金门县政府对此表示欢迎,认为将让台商“小三通”进出两岸更便捷,有助厦门和金门经贸往来。

    参加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金门县代表团,7日中午接受厦门市台商协会款宴时,厦门市台办主任黄呈健当场宣布,俗称“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路条,8日起也可在厦门申办五年期台胞证。

    黄呈健说,过去五年期台胞证,只能在香港、澳门地区申办,由于厦门台商表现受公安部门认可,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中心8日开端受理申请五年期台胞证。(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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