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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来沪就业无需经验就可享社保

10/27/2005/14:56
华夏经纬网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0月起,台港澳居民到沪就业实行新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台港澳人员无需从业经历就可以在上海就业,具体可以享受的社保待遇,上海正在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相关细则,预计11月将出台。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新到上海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已超过3600人,累计在沪就业人数已达17000人。根据新规定,没有就业经历的台港澳青年在大陆高校毕业后,也可以直接在大陆就业。其他台港澳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条件,可以同内地居民一样平等就业。新规定还取消了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具有相关资格证明的规定,台港澳居民只需有原工作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就可以在内地就业。(记者程娟娟)
 
  来源:海峡之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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