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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项措施保障奥运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08年04月25日 09:37 华夏经纬网

    为保障奥运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第29届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山西省措施》要求,我市紧紧抓住“节能减排”这一环保工作要务,把做好第29届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来完成,采取了五项措施,使奥运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保障。

    一是建立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预警机制,保障“奥运”空气质量。加强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准进京,减少对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的影响。建立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预警机制,对城市大气质量连续多日出现较重污染情况,分级采取应急措施:连续出现3天三级以上天气,黄色预警,城市排污量占30%的重点排污企业要限产限排;连续5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橙色预警,城市排污量占50%的重点排污企业要限产限排;连续7天出现三级以上天气,红色预警,城市排污量占70%的重点排污企业要限产限排。二是加强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的事项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加快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四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将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持续深入地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或不执行国家环保法规,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干扰和限制环境执法等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屡查屡犯,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作出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晋中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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