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晚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外传辜仲谅近日可能再出境,这虽是未经证实的传闻,但从检方在辜仲谅到案后未将他限制出境看来,这种传闻也非无的放矢。法界人士认为,这种传闻最好不要真的发生,如果检方对扁家“严”办,对辜家“宽”待,公平性一定受到质疑,难免引发政治效应。
检方策动辜仲谅回台,有无司法条件交换?法界人士猜测“应该是有的”,不然辜仲谅是不会贸然回台,从辜到案后获交保看来,这应是双方的“默契”,但因司法是不能谈条件交换的,双方是不可能公开承认。就办案需要来说,检方此种做为是可以理解的,何况台湾司法本来就有认罪协商制度,检方给予案件当事人某种“默契”,还勉强说得过去。
问题是,绿营抨击检方“押绿不押蓝,办绿不办蓝”,随着扁家被告一个个被押,陈水扁目前身陷囹圄,之前还发生绿营县长陈明文、苏治芬先后因案被押,这一连串的“巧合”,让政治阴谋论有发酵的空间,检方因应时理应格外小心,如果让辜仲谅出境,就算他会再返台,但如此“礼遇”,对照扁家被步步进逼,恐怕又会引来批评声浪。
法界人士认为,辜仲谅涉及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案,他的共犯都被判刑7年以上,此外他尚卷入多件要案,如果比照扁案,必然遭到羁押,而检方基于办案权宜考虑,让辜仲谅交保也就罢了,如果还让他出境,那就太超过了,依照推断,辜想出境可能只是传闻,检方应该不会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