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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成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统筹电信信息传播的政策及监理。此案在“立法院”僵持不下。“行政院”认为NCC应当是一个“独立机关”,避免政治力介入,由“行政院”全权任命该委员会委员,独立运作,管理监控台湾的信息传播企业。
有监于隶属“行政院”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其作用也应当是公平公正地监督管理台湾的各大小选举业务。但是自民进党执政以来,“中选会”的委员被一一更换,几乎全变成清一色的绿色人马,该组织的中立立场不再,令台湾的选举丧失了公信力。
反对党在“立法院”提出不同的版本,“通讯传播委员会”的委员任命不可以由“行政院”一手包办,应采取“政党比例”推荐,这个版本立即遭到执政当局的强烈反对。理由很简单,执政党不肯放弃目前拥有的箝制媒体的权柄,如果真的成立了一个独立于政党派系秉公行事的NCC,台湾变成一个真正有言论自由的地区,民进党当局将面临天天挨骂,受千夫之指的局面,日子益发不好过了!
依目前的政治体制,媒体的监管生杀大权在“行政院”的“新闻局”手中,“新闻局”是“行政院”的下属,立场当然以维护当前当局为中心。遇上有勇于批评揭发执政当局的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纸杂志等,就深恶而痛觉之,对它们采取直接或间接的制裁办法:罚款、吊销执照,不派发当局出资的公益广告等等。弄得台湾的各大小媒体噤若寒蝉,为了生存,很多都变成当局的应声虫,拍马屁、吹捧当权者,一片阿谀之声。
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国民党执政时期的“新闻局”就专搞这一套。那时的民进党还是个在野党,对此做出了强烈的抨击,要求废除“新闻局”,效法欧美成立独立超然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确保新闻自由。阿扁不久之前还夸夸其谈地表示,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保障台湾的新闻自由,话音未落,“新闻局”独断独行,就吊销了七家电视台的执照。连外国记者都撰写专文报导,此项决定完全是黑箱作业,缺乏透明度,外界完全不了解“新闻局”是怎么决定的。
台湾“立法院”的席次分布,泛蓝略占多数,NCC若依政党比例派任委员,则民进党人在NCC委员会中注定是少数,NCC就不能为执政党所用,以NCC来制裁岛内的批评者就不太容易了,这是司马昭之心,大家都很清楚。
“行政院”反对依政党派任NCC委员的表面理由则是:以这种方式组成的NCC,将沦为政党势力对峙的另一个斗争场所,失去了独立精神与原来的构想不一致。而且世界其它各国的类似机构都不是依政党比例来组成的。“新闻局”并在最近花费了近千万元的公帑,在各大报纸刊登整页广告,向在野党的马英九主席呼吁,别把NCC搞的“赃”兮兮,拜托有关键影响力的马主席,将人民利益置于政党私利之上:不要台湾的民主开倒车,留给台湾媒体一个干净的天空。
首先,动用公款大买广告,为“行政院”推销民进党版本的提案就是违法的行为,广告中将矛头指向马英九,更有为民进党辅选的意味。
NCC若变成一个政党对峙的局面,的确会使该委员会的业务推动比较缓慢、困难,不如目前的“新闻局”办事明快,只要一纸令下,某电视台就当下关门!但NCC的组织之中有各政党充分的代表性,正符合了民主的意涵。愿意以死捍卫台湾新闻自由的民进党人,执政之后又嫌麻烦了,只图个痛快。恨不能事事由民进党一党为尊,凡是他们说的就算数!那不叫民主,叫独裁!多党监督绝对优于一言堂。
马主席和这件事没什么关系,也没有人要把NCC搞得“赃”兮兮。只有贪得无厌的执政者,口是心非,死握住控制扼杀新闻自由的权柄不放,巧言善辩用心险毒,是一批名副其实的污浊政客﹝Dirty Politician﹞心地不洁,他们才“脏”兮兮。(马淑静 曾任台湾美商美林证券公司总经理)
华夏经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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