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在“大选”前抛出三项措施,鼓励台商回台湾挂牌上市上柜、放宽企业赴大陆投资40%的上限计算方式、大赦台商。
为了鼓励台商公司回台湾上市,“行政院”推出了所谓“海外企业来台挂牌一二三计划”。但是张俊雄明白表示,这项方案只适用于东南亚、美国硅谷等非大陆地区的台商,基于“国安考虑”,排除大陆台商回台挂牌上市上柜。“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指出,不能回台上市的大陆台商,是属于那些在大陆地区办理公司登记,或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持有海外企业超过20%或有主要影响力的股东。很明显的,这次鼓励台商回台挂牌上市的措施将大陆台商的公司一律摒除在外,因为所有在大陆的台商企业当然都必须在当地办理公司登记。
难道说但凡台商在大陆注册登记了一间公司,他们就对台湾的安全造成了某种程度的威胁,万不可在台湾股市上市上柜,否则将危害到台湾的金融?张“院长”没有再进一步地解释。 “行政院”已把所有的大陆台商视做仇敌,台奸、出卖台湾的危险份子,划出界线,坚壁清野,严禁他们涉足台湾股市。大家不懂的是,他们赶在这个时间提出政策来,拒大陆台商于千里之外,用意何在?肯定收不到大陆台商心向民进党的效果。
“金管会”某官员认为,这项措施虽然限制了大陆台商,但是东南亚的台商有八百多家,美国硅谷也有台商,台湾股市仍可以吸引不少台商挂牌。
“经济部”将修改规定,有关台湾企业投资大陆40%的上限,采用新的计算方式:企业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合并其净值来计算40%的上限。即使企业对大陆投资已经达到上限,未来一年若在台湾境内新增加了投资,其新投资金额的四成可以算做投资大陆的额度。“行政院”还死咬住40%上限不松口,重新计算的方式与旧计算方式差别和改变都极有限。许多在大陆的台商长期投资,辛苦经营努力打拼,总算站稳了脚步,随之而来的必定是及时增资扩展业务,否则就会失去刚刚创造出来的商机。台湾当局一直把这些勤奋的生意人当做死仇,步步设限,处处做难,像是要将他们逼死才痛快。到了日薄西山,快要失去政权的时分,扁当局才来了个不痛不痒的放宽登陆40%上限的办法。如同给人家裹了八年的小脚,再放松裹脚布一两寸,死命要裹别人小脚的居心并未改变分毫,这绝对不能赢得任何人心,只在做姿态,自欺欺人。陈水扁早曾声明在他任内不放宽40%投资上限,在此又得一明证。
第三项“大赦台商”措施更加可笑而且可耻。“行政院”明言违规登陆金额在二千万美元以下者,罚五万元,二千万美元以上,一亿美元以下者罚十万元。但是人们弄不明白,如果不接受“行政院”的大赦,不缴罚款他们又将要把所谓违规投资大陆的台商怎么处理?捉将官去吗?多年来台当局对于这些所谓违规投资大陆的台商并没有什么举动,原因很简单,不杀会下金鸡蛋的母鸡。如今又要求他们交象征性的罚款,逼人认罪。如果俯首就范乖乖缴纳罚款,原先所谓违规登陆的台商公司是否算就地合法了呢?“经济部长”陈瑞隆强调,台商可以补办投资大陆的许可,标准已经放宽,对“一般类”的投资项目有新的解释。由此可见台湾当局试图放宽台商投资大陆项目,但是在旧规定之下被判定违规的台商公司,却要先认罪交罚款。一切都为了展现执政当局的权威性、正当性。有事没事就侮辱台商一下?实际上是扁当局知过不改,为了顾面子来个皇恩浩荡,称之谓大赦台商。封建意识表露无疑,很恶心!
过去八年来扁当局的两岸经贸政策荒诞离谱,给人民带来诸多困难与痛苦,但凡有一丝良知的政府就该为此向老百姓忏悔,求人民的原谅。他们反而无耻的向台商罚款定罪,这些人连说“特赦台商”的资格都没有。台湾人民也不必赦免他们的罪行,到时候人民将以选票永远撤去这些人的职权。(马淑静 曾任台湾美商美林证券公司总裁)
华夏经纬网专稿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