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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个星期陈水扁就要卸任。台湾民众睁大了眼睛看,司法单位是否会公正无私的执法,在阿扁失去刑事豁免权的那一天,就依法控告他为“公务机要费”案的共犯之一,限制出境,传讯到庭。扁夫妇的气数走到今天这一步,可谓山穷水尽了。扁生就有愈挫愈勇,永不低头的性格,绝不肯缚手就擒。他的处境今非昔比,党内固然还没人公开反他,为他效死力挡子弹打冲锋的人就难找了,但扁决不放弃。
最高法院对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做出裁决,认定马无罪,首长特别费是公款,一定要作公务用途,不算是变相的首长补贴。这个来自最高法庭的意见,势必成为台湾司法界的指标。特侦组的各分案小组已经传讯了第一波十位部会首长,最快在五月底大部份侦察结束,据说多数首长将被起诉,包括有:黄志芳、陈瑞隆、李逸洋、施茂林、林正胜等,再加上已被提起公诉的吕秀莲、陈唐山、游锡堃等,有头有脸的绿色新贵都纷纷落网。民进党不少“立委”出面救火,呼吁蓝绿捐弃成见,让特别费和公务机要费两项历史共业在五二O之前藉修法划下句点,走入历史,通过所谓的“除罪化法案”将所有的案子一笔勾销。蔡煌琅、邱议莹更大声喊话,强调公务机要费的编列和使用与首长特别费相同,二者没有区别。盼望新任马“总统”以特赦余文作为修改法案的句点,此举也别有意涵。
蔡、邱的用意很明显,正如国民党“立委”吴育升指出:“不要用一条小虾米余文,来为大鲸鱼陈水扁的贪污来脱罪”。
余文在台北市政府市长秘书任内,擅自用不实发票报销特别费,马市长并不知情,三审裁定余文服刑一年。余文听到这项特赦的建议后,连连谦让说他没有那么伟大,怎么可以和陈水扁相提并论,但是有任何赦免他牢狱之灾的可能,他都很期待。司法界兴起一股舆论,极力主张特别费和机要费本是一回事,应一并处理,修法剔除,而且本案应当可以追溯既往。
然而蔡、邱二人的建议可行性不高,“总统”依法可以行使特赦权,特赦的对象是经由完整三审定谳有罪的人,即便是特赦了余文的刑罚,也与扁夫妇的机要费案毫不相干,要等到阿扁的案子经过三审判决有罪之后,马英九才能考虑是否要特赦这对夫妇。难道说民进党内部,都这么不看好这个案子?“立法院”和特侦组都不可能在五月二O号之前,对特别费案有任何决定性的举动,特侦组声明他们不赶业绩。可能不论起诉或不起诉谁,外界都会有上级指挥办案方向,或刻意巴结新政权的指责,不如等到尘埃落定,证据具足之后再做侦结。国民党在“立法院”占有绝对的优势,最关键的马英九特别费案惊险过关,现阶段接受调查的众首长,几乎清一色是绿营重量级人物,蓝营大可以好整以睱的坐观这批人上法庭接受折磨,根本不必急着为他们立法案解套。国民党“立委院”政策执行长林益世强调,在未获得国民党内共识之前,党团不可能同意径付二读,这个特别费除罪化法案即将交付委员会审查。真正的意思是,本案要在数个月之后再见了。林执行长表示,国民党可以接受修法,让首长特别费案制度化,解决这个历史共业,但是修法必须注意社会观感,不能专为个人修法,蓝军绝对不同意为陈水扁的机要费案除罪化。
这不仅仅是蓝军的偏见,全体台湾人都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扁夫妇怎么花费报销那一笔一笔的机要费,扁所说的“南线项目”、“秘密外交”,特派情报员在台北第一女子中学大门口,秘密交款等离奇情节,应当给大家一个交待,因为悬疑性太强,吊足了大家的胃口,人人为之寝食不安。
爆料天王邱毅认为,由邱义仁、黄志芳、金纪玖主演的“巴纽建交”,正是扁口中的“南线项目”之一,相信其它的项目还有多起。扁步入法庭接受审问应当是下一个场景了,除非又发生戏剧性的变化,如当庭昏倒,重病入院,医院开证明不宜出庭。但这是上两集的桥段了,他们要想出新点子来。(王正方 电影导演 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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