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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枪击案真能翻案吗?

03/15/2006/08:06
华夏经纬网

警方判定的三一九枪击案凶手陈义雄的遗孀及其子女,最近举行记者会申冤。

 

陈义雄的妻子李淑江指控当时的刑事局长候友宜以胁迫的方式逼供并录像,交给李淑江一份稿件逐字念出,向社会大众道歉,承认陈义雄犯案等情节。陈义雄的小女儿陈怜君也追述了在派出所受侦讯的情形,警方叫她老实交代,她曾反抗,随即被扣上手铐。警检告诉她:“不说就先关两个月,再不说就再关你两个月,再不说就关你七年。”陈义雄的儿子被侦讯的时候要求找律师,刑警说:“律师来了也没有用,律师来也只坐在那里,还要花很多钱。”

 

记者询问本案正式结案多日,为何到现在才出面翻案?家属的答复是过去不懂法律,因为惧怕而沉默,而且他们不甘心爸爸的牺牲只是为让某人安心,某人升官。

 

陪同陈义雄家属出席记者会的,还有前“立委”苏盈贵,名律师王清峰等。他们举出三张照片认为其中疑点很多:在枪击案发生地点“热区”,警方曾提出一张照片,与媒体记者在同一地点17秒钟之前拍的照片相对比,警方的照片人踪寥落,17秒钟之前的照片人山人海,旗帜翻腾,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异?另一张照片是警方出示的秃头着黄夹克男子的侧照,认定是本案凶手。陈义雄家属辩称照片中的男子根本不是陈义雄,仅略为相似而已。另外击中陈水扁腹部的子弹弹头,上面只有铜锈而找不到火药残余,极不合理,因为铜锈的生成一般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

 

记者会中提出的诸般证据与说法,是否能重新为此案再行调查呢?从家属的叙述中,像是他们的确在警察局受到侵犯人权的威胁与恐吓,这种情形在台湾警界屡见不鲜,可信度很高,追究下去或许可以查办几个承办人员,予以惩戒,但是恐怕很难达到翻案的地步。对三张照片的质疑都自有其道理,可以列为合理的怀疑 (Reasonable doubt),却不能算是直接证据,力道弱,扭转乾坤尚嫌不足。

 

但是警方判定陈义雄为枪击案的凶手,从头到尾也完全没有呈现任何一条直接证据。首先全台湾找不出一个人证,亲眼见到陈义雄在现场开枪行凶。警方不知从哪里找出一系列秃头着黄夹克男子的录像,硬说此人是凶手,然后再找人来辨认他就是陈义雄。自说自话下结论,这是非常不合情理更不符逻辑的推论!

 

就算录像中的黄夹克男子是陈义雄,又能证明什么?陈义雄在三月二十九日被发现溺毙,死因是自杀?他杀?意外死亡?至今不明,警方不进一步去调查。只透露陈义雄曾透过他姐夫花了四万五千元买枪,但是凶枪至今并未寻获。陈义雄并无犯案动机(motif),警方说陈义雄不喜欢陈水扁有据,台湾不喜欢阿扁的人何止千万。又说陈义雄留有遗嘱,但是被家人烧掉了。在录像带上观众看的很清楚,警方正在教唆纠正李淑江的供词,李淑江说陈义雄曾告诉她: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警方有人在一旁坚持要说成: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会处理。就在这一连串牵强附会的间接证据之下,警方迅速结案,陈义雄人已不在世上,百口莫辩。

 

警方对陈义雄家属的记者会严阵以待,也在同时招开记者会,对于家属的指控完全否认,逐条反驳。所谓爸爸的牺牲为了让某人安心,某人升官。安心的人自然是指陈水扁,升官的是现在荣任警政署署长的侯友宜。侯署长现身在电视机前说明,还语带哽咽地说:“我连生命都可以不要,还在乎官位吗?”想用铁汉柔情的戏码赢得同情。惜乎他的演技生疏幼稚,反倒像是在对阿扁效忠:“我为了官位连生命都可以不要,谢谢长官的栽培。”

 

吕秀莲对陈义雄家属翻案表示愿意和他们晤谈,并要求检查总长谢文定组成侦办小组重新调查。吕急于厘清真相,她是民进党中最不能接受本案草草结案的一位,本案离完结篇还早。(言浩 曾任联合晚报主笔 中国时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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