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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虎头蛇尾收场 苏贞昌赚大

03/30/2006/08:35
华夏经纬网

苏贞昌“内阁”在ETC案强势出击,结果以虎头蛇尾收场。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TC传出弊案,争议不断,苏苏贞昌不久之前在跨部会会议中亲自裁决,向得标并已批准上路使用ETC系统的远通电收公司下最后通牒,远通电收要在三个工作天之内提出符合公益的方案,否则将终止合约,苏贞昌做出了壮士断腕的姿态。三天到期后“交通部”又延后了数日,对远通所提的修正案依旧持强硬态度对待。远通电收公司内部各股东起了许多争议,远通登广告向大众诉苦,像是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了,电子收费系统看来要由台当局接办。

 

但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交通部”突然宣布接受远通的修正“公益方案”。主要修改内容为:明年二月十日前民众申装e通机只要两年内使用达一百次,就可以全额退费,限量推出的680元装机费促销价将无限量供应。“交通部长”郭瑶琪表示,远通电收虽然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最优申请人资格,被判出局,“交通部”正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希望能扭转判决,ETC业务仍旧由远通电收公司承办。

 

雷声大雨点小,苏正义凛然地做姿态,指远通电收的系统不符合公益及消费者的权益,结果远通公司提出的修正案只在价格上给予头一年装e通机的客户一些优惠,听起来更像是一种促销的伎俩,它究竟与公益、消费者的权益有什么相干,“行政院”就欣然接受?

 

从这里就看出来苏的老谋深算。ETC案是因为竞标失败的宇通公司提出诉讼,而引起大家的注意。他们胜诉之后,揭发了本案在开标过程中有不少贿赂关说等不法行为,牵涉到的政商知名人士很多,全案正进入检调程序。苏贞昌抢在关键时机立即做出与远通电收划清界线的大动作,成为媒体关注的头条新闻,达到了他本人为政不怕得罪巨室,作风清廉,为民请命,行事果决等等一票正面宣传的效果,相当实惠。

 

但是学问就在那“符合公益及消费者权益”几个模糊不清的字眼上,留下了后手和退路。什么叫公益和消费者权益?答案是这全由苏贞昌来自由心证,自我诠释。原来只要远通电收多打点折扣,就符合公益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远通电收今后吃定了独门买卖,客户不断增加,会赚的满盆满钵。有官方人士表示,“交通部”若此时终止ETC合约,会有滥用行政裁量权和负责巨额赔偿的后遗症,台当局的负担不小。“行政院”不可能没有预见到这种后果,所以苏行动果断,下最后通牒要终止合约是在吓唬老百姓,因为他并不想真的终止合约,掏大笔“国库”的钱去赔偿损失,那样苏会落得一个浪费公帑的名声。现在一纸最后通牒逼得远通电收在收费方面退让,消费者当然不会反对,台当局不必赔钱,又赢得勤政爱民之誉,远通电收生意照做,赚钱过程稍有变化,开始少赚后来大丰收,谓之三赢。

 

然而这种表面上的三赢隐忧不少。已经有在野党“立委”批评台当局在搞明里态度强硬、暗地讨好财团,远通只在装机费用上少作退让,就冠之以“公益”的称号,把高速公路ETC业务的承办资格合法性问题,转化为价格减低的促销现象,混淆视听,实际上让财团获利。另外从契约权责的角度来看,台当局已经和远通签署了合同,又因为政治因素,“行政院”以终止合约为要胁,迫使对方更改合约内容,台当局诚信尽失。

 

更重要的是ETC竞标,弊端重重,还在司法调查的过程之中,如果司法审判的结果是远通以非法手段得标,合约无效,三赢即将在一夕之间变成全输! 苏的作为也逃不了转移焦点、掩饰弊案的指责。但是执政者有把握,如果远通电收得到台当局的认可与加持,司法系统通常会给予特别的关照,“交通部”为远通电收上诉,胜算很大。ETC贿赂案的侦调,看来会拖延时日,无疾而终。苏的名下记了一笔政绩:任内完成了ETC计划,e化了台湾的高速公路交通。(言浩 曾任联合晚报主笔 中国时报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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