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山水孕育的民族--邹族
世居嘉义县阿里山乡的邹族,日本人称之为阿里山番,早期文献上记载为"曹族",后改名为"邹族"。阿里山乡原名吴凤乡,也因邹族对吴凤"杀身成仁",借以教化山胞的说法强烈反感,也早在五六年前要求更名为阿里山乡在案,显示原住民意识已在觉醒。
邹族目前主要的居住地在阿里山乡,约有4000余人,少部分聚居在南投县信义乡,合称为"北邹";与之相对应的"南邹"居住在高雄县的三民乡、桃源乡,全部仅约7000多人。
关于邹族的起源,根据族人相传下来的神话,系天神哈莫或女神尼福努在石英之山--玉山造人或种植人种。而另一洪水神话,则述及鳗鱼横卧溪流导致洪水泛滥,人类逃至玉山避难,后经过神圣的祭仪,才在螃蟹的协助下使得鳗鱼翻身,洪水才得以宣泄。也在洪水退去后,各氏族分别展开迁徙,沿着陈有兰溪,楠梓仙溪及曾文溪流域寻找居住社地。邹族的圣山玉山固不待言,另一圣山是塔山,相传好人去世后灵魂在此获得安息,否则仅能在此飘荡。
由于邹族没有自己的文字,信史都靠口耳相传及荷、日据时代的零星文献记载,显示各氏族因争夺猎场而时有征战,且与布农族有过多次的激烈杀伐。日据时代,日本人介入两族间的纷争,约定以楠梓仙溪为界,才结束长达一百多年的争战,邹族失去部分猎场,而布农族也开始建立聚落。
清雍正年间创番大租制,开启汉民进入邹族领地,不久即发生吴凤事件。当时适有疫病流行,死亡甚多,邹族人以为系吴凤亡魂作祟,而逐渐停止对汉民猎首。而吴凤到底是舍生取义来感化邹族或是担任通译的奸商有极大的争议。数年前在地方的争取下,吴凤乡改名为阿里山乡。
邹族在乾隆年间协助平息林爽文事件,有18位族人赴京城正式与官方接触,并被视为归化生番。日据时代阿里山铁路通车,日本人的统治使邹族文化习俗受到很大的伤害。国民政府来台初期,发生山美农场事件及参与二二八事件,对邹族亦有长远影响。而阿里山公路的通车、西方宗教的传入,以及"国家公园"的设立,处处冲击邹族传统文化与生活形态。
邹族最重要的祭奠有小米祭(即丰年祭)及马雅斯比祭,主要为祭战神,而是否举办及何时举办,均由长老和头目聚会决定。
马雅斯比祭在凯旋归来、男子会所兴建或修建会所或大丰收时举办。演变迄今已成为丰富的综合性祭典,内容包括迎神祭、男婴初登会所礼、成年礼、送神礼、妇女引火祭、家祭、歌舞祭等。
祭祀必备的祭品有圣火、山猪、米酒、木槲兰(邹族神花)、赤榕树(神树)、树皮签条、糯米饭、茅草。参与人员则必须盛装,包括皮帽、禽尾羽、腰刀、枪、矛、皮套、山猪牙环、头饰等,氏族长老则另配戴臂铃。吸引人的歌舞祭进行二至三天,有时也邀请游客加入同乐,顾及游客带来的经济效益,开放参观的时候较多。祭典均由特富野及达邦两大社轮流举办。
祭典均在邹族圣所库巴(男子会所)或称公廨举行,女人及游客不准进入库巴,是政治、文化及信仰中心。库巴的茅草屋顶种有木槲,柱子蛀蚀后另加新柱,旧柱仍保留,以示承传不息。内有火器、圣物神柜及装敌人首级的敌首笼。库巴前的圣树是战神来去的天梯。
邹族的传统歌舞经十几年来有系统的整编,已经有丰硕的成果。阿里山乡每一个原住村都组有歌唱舞蹈团,在祭典及各种活动场合应邀演出,也曾至大陆及国外演出,颇受好评。以原住民子弟占多数的香林国中也有教习,是邹族文化的精华,惟因年轻人多往都市谋生,歌舞队的成员年龄偏高。
邹族最要的艺术创作是歌谣,独钟于瀑布的声音,族人前往学歌的瀑布有发安、彩红、神秘及里佳瀑布,印其古歌谣旋律起伏形式和多音性质,确像飞瀑和山林形成的特殊共鸣,令人荡气回肠。以马雅斯比祭中最特殊的迎神曲和送神曲,所用的几乎为延长的母音,有人猜测是邹族古语言,至今保有原始特色。且原始歌谣多以词、乐、舞合一的方式呈现,如果不是边唱边舞就唱不出来。歌舞队应邀演出可以得到些许车马费,但不足以养家活口,平常仍投入农耕种竹、采茶、植花、种菜等,也有从事竹编手工艺。打猎则受限于保育观念的兴起、"国家公园"的设立、猎物的减少等因素,已少有以打猎为生。邹族美食有小米酒、竹筒饭及肉等,而山猪肉已少有真正的野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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